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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我省“基层基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保持稳定态势,特制定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切实强化“双基”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保证,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重点要做到:
1、加强安监队伍内部建设。安监部门必须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文件、有关资料、数据和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事故统计报告、应急预案、事故责任追究等监管业务工作档案。
2、全力推进执法队伍人员到位。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问题的通知》要求,要加快执法人员的选调进度,确保在8月底前到位。
3、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矿山、建筑施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县安全生产协会联络处和各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中介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服务作用,确保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二)强化乡镇(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乡镇(场)、区是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乡镇(场)、区作用,加强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学习借鉴晋江市安海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今年全县要创建2—3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工作上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乡镇(场)、区安全监管机构。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乡镇(场)、区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安全监管机构,必须明确以安全管理为主,有条件的应配备适应当地生产特点专业技术监管人员。原则上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政府所在地、或工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或辖区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数超过10家的乡镇,必须配备3名的安全监管人员。当地政府要保证监管经费和必要的工作装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乡镇(场)、区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所有乡镇(场)、工业园区、三风景区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关闭非法企业定期巡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基本情况登记制度等,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3、建立健全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建立本乡镇(场)、区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簿、监督检查记录簿、安全宣传培训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事故情况登记簿、乡镇机动车辆和船舶登记簿,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辖村(居)专(兼)职安全员情况登记簿,并建立完善相对应的档案资料。
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总局第15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同意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的批复》(政文[]106号)的规定,县安监局要全面启动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乡镇应当在上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
5、逐步将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社区),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村、居委会(社区)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在10月底前明确村、居委会(社区)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村(居)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应给予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只有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才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重点做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村(居)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岗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考评办法,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目标的予以“黄牌警告”。
2、建立安全生产情况预警通报制度。对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超过序时控制目标进度的;一个月内发生1起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的;一季度内发生2起一般(工矿商贸)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时部署落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查处的;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以县政府安委会名义将情况进行预警通报,通报抄送各乡镇(场)、区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乡镇(场)、区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预警通报制度。
(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工作内容,是提高监管监察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主要包括:
1、要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应关闭取缔的要提请政府坚决关闭,并在当地媒体予以通告,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2、县安监局应加强对乡镇(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根据《省安全生产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委托执法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县安监局要组织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和纠正。
5、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和各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的资格培训及专题业务培训。要认真组织安监部门和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和三风景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今年举办的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专题业务培训,使安监部门和各乡镇(场)、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通过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
(五)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是强化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需要,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1、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县安监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省贯彻落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体系,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和风险抵押金交纳制度,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
2、开展“安企业”创建活动。县安监部门要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的企业,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企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安企业”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提高创建水。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县安监部门重点要引导和促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逐步推进开展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技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同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安全装备和设施质量,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
4、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办39号)、《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1号)要求,督促监管企业开展12项方面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宣传与培训力度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因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是加强“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
1、根据国家和省、市、县部署,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双基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一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新公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场)、工业园区、三风景区应设置宣传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同时,及时向社会及媒体通报当地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渠道畅通、高效运转。
3、深入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组织、指导并推动当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通过示范企业,组织交流、学习和推广。
4、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我县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信息网站设立工作,并与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联网。
5、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6、督促企业和安全培训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岗前、转岗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经过努力,到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率达到80%以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能。
(七)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构建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灾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1、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工作。着手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机制。参与市、县、乡(镇)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预警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县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今年内完成县、乡镇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工作。推动高危行业较为集中的乡镇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2、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县安监部门要抓紧筹划本县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同时要推动做好重大危险源单位监控终端建设,力争年底完成本县内50%重大危险源单位企业监控终端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建设任务。
(八)落实“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水
1、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市、县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为支撑,以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为载体,强化安全技术服务,坚持技术专家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动企业安全管理上台阶,推进规模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
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努力推广加油站阻隔防爆技术。
3、力争全县露天碎石场使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推广面达50%以上,建材矿山机械化开采率达60%以上,设计总库容量100立方米以上尾矿库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技术,达到在线适时监测、及时预警。
三、工作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措施和部署阶段,年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工业园区、三管委会要根据县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方案并开会部署,同时报送县安办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年月—11月,要根据县“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上旬县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场)、工业园区、三风景区落实“双基建设年”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出好的经验与做法,并在全县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要将落实我县“双基建设年”的工作方案纳入今年本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根据我县“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职责要到岗、落实要到人,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行为,确保我县“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沟通,借鉴先进经验
各乡镇(场)、区安办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紧紧抓住长期被动、工作相对滞后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兄弟县、乡镇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本地“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检查督查,及时指导提高
县安办要加强对本县“双基建设年”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监督,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举措,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帮助提高。并建立“双基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制度,在每季度末向县安办报送本季度辖区内开展“双基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县安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或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务求取得实效
县政府将把“双基建设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场)、区应将“双基建设年”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本地区“双基建设年”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