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严查非法用地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批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164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理和查处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金清担任组长,区监察局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建军人兼任,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清理登记
由国土资源分局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年10月
日至年10月31日发现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可以结合“二调”作业底图进行比照,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对清理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逐宗调查登记。调查登记于年12月19日前完成,并填写《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会同区监察局进行认真审核后于年12月20日前将数据报送区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处整改
对清理出来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整改,各成员单位要极积配合各乡镇的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于每周五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分局逐宗建档备查。区监察局与国土资源分局紧密沟通配合,分工协作,“既要查事、又查人”,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同时,将选择一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促进整改查处工作。年月20日前,各乡镇要全部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
(三)迎接核查督查
年12月中、下旬,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清查整改期间,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也将进行实地督察。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和查处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长为这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这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工作顺利完成。
(二)依法查处,明确责任。结合我区今年开展的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将本辖区内清理出来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严格按照“两违”清理整治的要求,务必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管理,对辖区内顶风抢建的违法用地要予以严厉打击。涉及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的,项目牵头挂钩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区监察局对整改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或整改查处落实不到位的,监察局应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提高,总结经验。要通过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清理工作,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在查处整改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促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上一个台阶。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违法、加强执法和减少信访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