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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把投向相近、目标基本一致,但来源不同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逐步形成财政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集中支持对本县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原则。依据全县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纲要,结合各部门的“十二五”规划,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整合部门资源和力量,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
三是坚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原则。选择条件具备的少数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不断探索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法和机制,逐步扩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选择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做到规划一片建成一片、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五是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服从大局,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支持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三、整合范围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除救灾性和农民补贴等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各类支农资金及以前年度滞留的支农资金。
四、整合重点
(一)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技田间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土地整治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当家塘坝清淤整治、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等项目,重点加强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渠道清障疏通和塘坝整治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受益区建设。整合农村危桥加固改造、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及安保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加快农村“村村通、组组通”道路建设步伐,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整合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水改厕、土地整治、省级环境保护、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大力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打造美丽和谐村庄,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三)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整合各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
(四)围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整合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土壤有机质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资金,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五)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整合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旅游等部门的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加强乡镇文化站、卫生服务体系、计划生育服务室、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家书屋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加大农村教育危房改造力度,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旅游事业发展,促进农村各类社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五、整合方法
根据全县“十二五”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围绕确定的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明确财政支农资金的主要投向,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对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逐步做到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五个统筹”,即:规划统筹、项目统筹、资金统筹、实施统筹、管理统筹,达到“六个统一”,即:规划、立项、审批、实施、监管、考核统一。
(一)统一制定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县“十二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县农业和林业部门制定的全县农业、林业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县水务部门制定的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整理规划,由县发改部门牵头制定全县农业、水利和农村发展项目年度计划,筛选支农项目进行整合。2012年,全县选择部分去年已申报并在今年实施的支农项目进行整合试点。
(二)统一申报立项。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根据财政支农资金扶持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规划以及中央、省财政项目编制指南要求,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对各乡镇、各单位申报的涉农扶持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符合发展规划和资金整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批准立项或备案,相关部门方可申报。
(三)统一下达计划。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统一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一组织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项目。支农项目实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并由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项目分散、涉及面广,或单个项目资金规模小而总体资金规模大的项目,可实行打捆式招标。对于项目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五)统一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的预算管理,所有整合的支农项目资金都要进入支农资金整合专户,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实行报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统一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工程责任追究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等相关制度。项目竣工后,由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审计工作,同时制定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
(六)统一绩效考核。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大力支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既是保证资金规范运行和提高使用效益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更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充分认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大意义,着力构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贡献。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监察、审计、扶贫、农业、新农办、水务、林业、住建、国土、交运、环保、科技、文广新、教体、卫生、民政、人社、人口计生、旅游、商务、民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支农资金整合计划的审定,督促、协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具体工作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使用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围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大局,抓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等工作。
(三)建章立制,协调推进。一是建立两个协调机制。一要建立财政部门内部的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机制,对不同业务科室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专项资金,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资金分配方案、项目规划制定、项目立项批复等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交叉或重复投入。二要建立部门之间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的配合协调机制,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与部门共同协商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意见。二是建立议事制度。采取月汇报、季调度方法,定期召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