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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31号)精神,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确保我县实施无牛镇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血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以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为手段,以部省联动项目为支撑,通过血防“以机代牛”工程,采取以机耕替代牛耕,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链,减少农民下水田劳动与疫水直接接触的机率,达到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
(二)坚持整体推进、落实到户的原则。
(三)坚持消号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
(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工作目标
年,淘汰、两镇耕牛,实施以机代牛。以村为单位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实施整体推进,重点抓好两镇“无耕牛”示范村、镇建设,确保2013年全县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2、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在镇的14个村、镇的14个村实施血防“以机代牛”项目,计划淘汰3063头耕牛。项目区内的农户、养牛专业户和畜牧场喂养的肉牛,实行圈养或在安全放牧区内放牧,落实洲滩禁牧措施。
四、经费补助
根据县人民政府核定的两镇耕牛数量,按淘汰1头耕牛补贴12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到农户。
对淘汰耕牛后有购机意愿的农户,由农机部门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购机补贴,据实结算,购机补贴资金从国家安排的购机补贴中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耕牛淘汰操作程序
1、耕牛认定:经畜牧部门检验认定耕牛,进行标识、编号、照相,建档建卡,填写耕牛登记表。
2、计划安排:县政府下达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进度安排,定期通报情况。
3、耕牛淘汰:所有淘汰的耕牛要照相确认,留存备查。各镇要据实填写耕牛淘汰登记表,并与养牛农户签订淘汰耕牛补贴协议,淘汰耕牛的农户不得再养耕牛。要将淘汰耕牛和领取补贴的农户名单以行政村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淘汰地点,将淘汰时间告知养牛农户,由养牛农户自行将耕牛送到规定淘汰地点。
(二)购机补贴操作程序
1、申请、审核和公示。淘汰耕牛后需要购机的农户,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经所在村组、镇签署意见后,到县农机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县农机部门在对补贴对象进行核查后确定购机农户名单,在淘汰耕牛的农户所在村组公示7天。
2、签订补贴指标确认书和购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机部门与购机农户签订购机协议;购机农户凭购机补贴指标确认书到经省确认的供货厂商和销售网点购机。实行差价购机,购机农户与供货厂商商谈确定机具价格,再按扣除机具补贴额后的款额,向供货厂商交款提机,供货厂商应出具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同时注明购机户享受的补贴额度。
3、售后服务。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售后服务点要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4、补贴、资金申请、审查和结算。购机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查和结算,按《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1、启动准备阶段。7月份,成立专班,锁定对象,登记造册,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宣传发动。
2、先行试点阶段。8月份,在镇新洲村、镇东村先行试点,实行以机代牛。通过对两村试点经验的总结,为全面实施阶段提供借鉴。
3、全面实施阶段。9-11月份,在两镇全面实施整镇推进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工作。
4、考核验收阶段。12月份,由县有关部门组织对试点镇进行考核验收。
六、效果评估
(一)血防效益
1、年底,镇、镇无耕牛,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率逐步下降;
2、阳性螺点、钉螺感染率、阳性钉螺密度明显下降,到2012年查不到阳性钉螺。
(二)经济社会效益
1、改变农民耕作和养殖习惯,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2、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
3、加快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
(三)推广前景
由于淘汰耕牛投资不大,购机补贴可以整合中央项目投入,所产生的血防效益直接、显著,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易于在重疫区推广。加快以机代牛、加快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随着国家对农机补贴力度的加大,在血吸虫病疫区实现淘汰耕牛、以机代牛条件已经具备,并能带来人们所期望的血防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镇、卫生血防、农业、畜牧、农机、财政、工商、商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以机代牛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以机代牛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宣传发动、耕牛淘汰、农机配置、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政府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和相关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要发动镇和村组干部,主动上门和群众面对面宣传,把道理讲清、措施讲明、政策讲透,算清健康帐、经济帐和长远账,切实增强群众对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认识,使他们真正理解、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三)落实技术支持。镇、镇农机、畜牧、血防部门要成立以机代牛试点技术指导专班,指导、督促两镇按淘汰耕牛和购置农机的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对任务重、难度大的地方,要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挂点指导督促,及时反馈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农机服务网络,组建机耕服务队,做好购机后的机械运用和后续服务。
(四)加强项目监管。县农机、畜牧、血防、财政等部门要采取综合督导与专项检查的方式,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在淘汰耕牛、以机代牛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对套取项目资金、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各地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淘汰耕牛农户的跟踪管理,对领取补贴资金后又购买耕牛的,收回补贴资金,防止耕牛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