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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城市管理的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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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城市管理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明确责任、奖惩分明”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建立“一级政府、双线管理、三级考核、四方联动”的城市管理新体制,逐步形成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管体系。

二、理顺体制

(一)一级政府,统一指挥。区政府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对违法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三级防控拆除体制。

(二)双线管理,分工明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划分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城管执法局(含执法中队)和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管理范围,明确工作职责。

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应切实担负起城区重点地段、重点路段(主、次干道)的管理任务。负责查处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负责监督各镇(办事处)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应切实担负起宣传、发动、组织、教育辖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栋庭院、农贸市场等环境整治和创建任务。

各镇(办事处)是管理村(居)民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各镇(办事处)负责村(居)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三)三级考核,奖惩分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各镇(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单位考核;张湾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考核,城管执法局对执法中队、环卫所考核;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单位、门店考核;执法中队对各分队(路段)、门店考核,环卫所对路段、班组考核。

(四)四方联动,全民参与。政府、城管专业队伍、辖区单位、人民群众四方联动,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明确职责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查违办:负责制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筹划、组织、协调;负责监督、督办各镇(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考核、讲评、通报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效果;负责监督、督办全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

(二)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城区24条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主次干道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区城管委办公室做好张湾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门前三包”和庭院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督办工作;负责区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和管理;负责查处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协助镇(办事处)辖区内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负责城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三)张湾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和各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领导、指导、组织、检查和督办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栋庭院、辖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管理,以及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小区创建和辖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负责本辖区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四)区直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门前三包”、庭院院落、临街门面进行清扫保洁;按区城管委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接受区城管委的检查考核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本单位的违建进行监控并及时拆除。年终将考核等次纳入实绩考核,以5分为基数列入增减项。

交通部门负责对站台、站牌的清扫保洁工作,对附着在站牌上面的“牛皮癣”、“小广告”等及时清除,运管所要对城市载客三轮、“麻木”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停放位置,不得乱停乱靠;

电力部门要对路灯杆、电力铁塔、变电箱等电力设施上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以保持整洁美观,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电信、移动、联通及有线电视部门要对城区内线路进行清理,对废旧线路进行整治清除,对线杆上的“牛皮癣”进行清除;

建设部门要加强临街建筑工地的管理,各临街工地要设置隔离护栏,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必须设置冲洗或沉淀设施,确保无带泥上路现象;园林所要对城区绿化带内的垃圾、杂草及时进行清除,对人行道树加强养护,及时补植和清理死树、枯枝及树木周围内的垃圾、杂草等;市政公司要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的养护,及时更换破损的路沿石护栏,疏通下水道井口和排水管网;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堤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对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并负责日常保洁;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靠现象的管理,及时清洗交通护栏,刷新交通标线;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门店的卫生管理,对早餐面馆等经营面积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和发放相关证照;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配合做好城区户外广告的管理,禁止在城区主干道审批汽车维修、五金加工、废品回收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门店,对已审批的经营场地和面积未达标的要分阶段进行取缔;

宣传部门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市民文明行为等常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文明办、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市公安局区分局、房管局、水利局、卫生局、工商局、张湾街道办事处等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吴世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评比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等相关事项,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区城管局要建立健全周学习、月考核、年终考评、信访接待等内务制度。严格管理队伍,规范个人言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城管队伍整体形象。在管辖范围内划分若干分队,落实“六定”(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定目标)责任制,实行“日检日督日考日评”督察制度,重点督察工作效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区城管委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和标准。区城管委办公室实行日检查、周督办、月排名、季奖惩、年结账制度,采取明检与暗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以及驻区单位的城管工作效果进行检查考评。区财政每年归集100万元作为我区城市管理年度奖惩的专项资金;每月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所获得的奖励资金(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30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0%奖励张湾街道办事处及个人,20%奖励区城管局及个人,每季度奖励一次。其它有关部门及个人的奖励年底从区财政专项资金列支;如果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末位,所处罚的20万元罚金,由区政府从区城管局和张湾办事处办公经费中各扣除5万元,对检查中出现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区直部门由区政府扣除其办公经费,一次1万元,对社区整治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

(三)建立城市管理持续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卫作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城管装备等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形成稳定的长期投入机制,确保城管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所收的各项经费及罚没款上交区财政,区财政足额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所需经费,形成良性循环。加快区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平台的建设和环卫车辆GPS定位摄像装备的购置安装,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市考评结果为依据,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当月排名末位,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要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次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由区监察局记录在案。同时对区城管委当月检查和督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区治庸办牵头,当月启动治庸问责。连续三次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主要领导在区电视台向全区人民作检查。

(五)建立公示曝光制度。根据每月考评结果,编发“城管简报”报送区“四大家”领导。在电视台、区传媒中心开辟专栏公示,公示驻区单位、区直各部门、张湾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城管执法局每月的检查考评排名情况,以及辖区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考评名次的相关单位,每季度由区城管办公室依据全市城市考评结果评选出城市管理最差单位,由区城管委在相关单位门前悬挂“黑牌”(城市管理最差单位),并在区电视台、区传媒中心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如果(城市管理最差单位)出现在垂直部门和驻区企业,由区城管委提出建议,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曝光。

(六)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城管、公安、工商、药监、卫生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积极探索并建立联合专项执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证照前置许可等协作机制,为城市管理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市公安局区分局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设立民警室,指派3—5名警察专职城管执法,防止暴力抗法和纠纷,杜绝群体事件。为了从源头治理,要在职能部门间设立前置许可条件,凡是临街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经营证照时,要征得城管部门许可后,工商、药监、卫生等行政审批部门方可办理相关证照或年检,否则不予受理。

(七)强化市民文明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开展城市管理“六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门店、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广大市民关注、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各镇(办事处)、村(居)委会每月利用市民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文明市民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在所有中、小学校每周至少开展一堂文明市民教育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一人带动一家,一家带动一片,一片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