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制的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减少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行审批代办制,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区范围内从事工业、服务业等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及其它重大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委托申请,委托区人民政府设立在政务中心及各街(管委会)的代办点,代办相关审批事项。
2、无偿代办。区设立的专门代办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的代办项目,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3、全程服务。代办机构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专人对代办的事项实行全程服务。要通过召开联审会议、组织联合踏勘等多种形式,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简单事项即时办,联办事项快速办,加快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
三、代办范围
区范围内从事工业、服务业等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及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均可委托代办。区内其它重点企业也可参照执行。
四、代办内容
代办从项目注册登记、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直至投产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进行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也可以依照代办制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延伸和扩大代办服务的具体事项。涉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非审批事项,由投资者自主选择技术服务机构,代办机构提供协助、指导。
五、工作程序
(一)受理代办服务
1、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代办服务要求。
2、双方确定代办服务要求和具体内容,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审察同意后,签订代办服务协议。
3、项目单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及有关证件等。
4、进入代办实施程序,由区政务中心代办窗口(或其它代办点)开展工作。
(二)开展服务
根据《市工业、服务业、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代办员全程代办、职能部门窗口承诺办理、限定时限联审联办、纪检效能跟踪督办”的方式,开展项目代办服务。
1、项目正式受理后,项目代办员要及时将相关资料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并明确办结时限。
2、职能部门窗口接到代办事项的申请后,按照“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的要求,在项目单位资料准备齐全的基础上,程序简单的即时办,程序复杂的按再造后流程办理。
3、程序复杂的联办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办件,必要时由代办领导小组召集联席会议,协调相关事项,对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各参加联审会议单位和窗口要认真落实,确保在最短的承诺期限内完成代办服务事项的全部手续。
4、纪检效能监察部门全程跟踪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代办事项办理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后续服务
代办员完成代办服务事项后,应及时将有关证件交还申请人,根据需要商定后续服务事项,尽可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建设、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改进服务。
六、组织机构
在区政务中心设代办窗口,统一安排人员进行代办,各街(管委会)指定各辖区的代办联络员,负责具体代办服务。代办点有标识、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5月中旬正式运行。区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区内审批服务的协调;对涉及市级及以上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区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确定专业科室及专门人员进行协办。
七、保障措施
1、成立“区推进行政审批代办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治庸问责办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推进区行政审批代办制工作,研究解决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区代办制工作推进情况,收集编报有关信息,对代办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健全审批协调机制。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多部门同步联审,建立行政审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区联席会议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召集,有关审批部门参加。如联席会议不能解决的,可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区政府协调解决。
3、完善审批服务体系。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广网上预审,同时,以引进和规范中介服务为重点,分批、分类引进涉及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的公共服务部门和技术中介机构,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为代办制的推行创造有利条件。
4、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在发挥政府代办服务机构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代办行为,加强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立行政审批代办制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大项目带动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实施环境立区、项目兴区战略和破解“办事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代办制的积极意义,增强推行代办制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深入学习调研,及时研究解决代办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明确工作责任。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大力推行代办工作。二要抓好分工落实。各部门要在区推进行政审批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步伐,合力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代办服务的要求,做好机构组建、人员培训、实施细则制定等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做好项目审批和代办服务的效能监察;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代办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