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房屋征收与补偿纠风工作方案范文

房屋征收与补偿纠风工作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纠风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房屋征收与补偿纠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检查和关键环节监督,务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重点项目监管上取得新成效,在难点问题解决上有新突破,在行业作风建设上有新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77号)等房屋征收法规及规章;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房屋。

(二)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收,征收补偿费用不足额到位、不专户存储、不专款专用,不按规定补偿,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先搬迁后补偿和征收中的其它违规问题。无论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都要坚持先安置、后搬迁,按照规定的征收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依法征收、公平补偿。

(四)坚决制止违法强制征收,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强迫搬迁。对于违法违规征收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五)调研并收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材料,配合《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以推动《条例》尽快出台。

(六)进一步完善《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暂行规则》及配套文件,更新评估鉴定专家库,加强评估鉴定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开展自查: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照纠风主要任务自行排查、自行纠正,收集并完善相关资料。完成时限为2012年6月底前。

(二)第二阶段,组织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征收、法规、建设监察执法等科室和单位会同市纠风办、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一起实施专项检查,对照主要任务抽查完成情况。完成时限为2012年9月底前。

(三)第三阶段,督促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照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成时限为2012年10月底前。

(四)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各地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研究,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全面推进。完成时限为2012年11月底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解。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把纠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不良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把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细化任务和抓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务必在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在纠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损害群众利益工作中,要突出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坚持以查办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四)注重标本兼治,加大源头治理。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单位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从解决利益驱动入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进源头治理。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