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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行业治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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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行业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按照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体制、机制上逐步建立保证豆制品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豆制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豆制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消除豆制品行业的安全隐患。

整顿现有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扶持培育规模化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豆制品行业加工水平,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现规范生产、安全生产、绿色生产。

推行规范、公正、公平的豆制品生产经营配套政策,规范集贸市场豆制品经营行为,实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不合格豆制品入市;

建立豆制品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和满足市场供应需求,实现豆制品消费“吃的放心、吃的安全”,通过豆制品整治探索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有效治理途径,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卫生局、质监局负责人为副组长,传部、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环保局、质监局等分管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要全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全市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的有序实施,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调查数据信息的核查工作,为落实整治政策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制定规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文件,严格实施生产准入制度,加强豆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为规模企业建成投产提供帮扶,确保其合法生产、按标生产;严厉打击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豆制品的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加工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保证豆制品的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探索豆制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做好豆制品质量保障的源头环节监管。

工商部门要加强豆制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经营规范管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志的豆制品,同时结合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巡查,制止超范围销售豆制品行为,实现经营有资质、质量有保证、供应有保障、市场有秩序。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采购豆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业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使用无QS标志的豆制品行为,保证豆制品的消费安全。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豆制品小作坊的排污治理,严厉打击豆制品生产污水的偷排、直排、不达标排放行为,积极做好规模企业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为企业的污水治理提供帮扶指导,加大对企业生产排污的监管力度。

物价部门要做好对豆制品的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的正常、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教育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引导食堂从合法渠道购进豆制品,为中小学生和建筑工人提供饮食安全保障。

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为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公安部门负责为豆制品整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协助辖区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摸查和监管,确保机关食堂从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购进有QS标志的豆制品。

各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市场内豆制品的经营管理,维护正常的豆制品经营市场秩序,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制止无QS标志的豆制品进场销售,督促市场内豆制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结合整治工作,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传,实现广范围、高频率覆盖,为全面推进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相关政策

在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将立足长远,通过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投入、财政补助的方式,扶持培育规模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解决行业整治问题。规模企业要求: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建设符合QS标准要求的工业厂房,达到日产5吨的生产能力,同步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符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证按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市场供应。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1)财政贴补政策:对投资建设规模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视盈亏情况,予以亏损补助。

(2)纳税奖励政策:企业投产后所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按招商引资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3)给予规模企业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

(4)市场规范政策:取证企业建成投产且能满足市场供给后,由市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确定关停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的截止时间,对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歇业和转业的原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每家业主补助1000元。

各项政策的兑现操作办法由领导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1月1日—年11月20日)各成员单位依照方案工作要求,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完成调查摸底任务。

(二)传发动阶段(年11月21日—年1月15日)

(1)12月5日前发放《致豆制品加工业主一封信》。

(2)12月6日-12月20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发放传册等方式进行传。

(3)12月21日-年1月15日,分别召集领导组、豆制品加工业主会议,最后召开一次落实相关政策会议。

(三)整治规范阶段(年1月16日-年3月31日)

(1)市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豆制品行业管理办法、建设标准、生产流程。

(2)鼓励规范豆制品加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生产许可证。

(3)由市整治工作领导组牵头,依法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加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保证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无生产许可证不生产、无QS标志豆制品不上市、无QS标志豆制品不购买、无QS标志豆制品不食用。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4月1日—年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对规模取证企业加强服务、指导、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满足市场需求,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杜绝无生产许可证豆制品进入市场。全面取缔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并建立豆制品生产经营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