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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按照“夯实基础、攻坚克难、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密切联系城区历史与未来发展,通过集中综合整治,积极构建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好转,努力创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城区东至的所有主干道路和两侧的单位、店铺及摊群点。
(二)整治内容:
1、规范摊点经营。取缔除以外的所有路段店外经营,规范服装、鞋帽店外经营,取缔流动水果摊点,规范、山路、饮食、水果摊点(含小五金摊点),规范东十字路、夜市排档。取缔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及其他流动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整顿乱停乱放。开通城区循环班车,分别在城区主要路段合适位置划定三轮车等车辆临时停放点,明确等乡镇班车停车点,划定出租车临时停放点,取缔和严厉打击各类车辆乱停乱放,无序经营。
3、严禁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晾晒。城区内的各主要道路不得乱涂乱画,乱挂乱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过去遗留的乱搭乱建,凡严重影响市容或阻碍车辆、行人通行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严厉查处车辆抛洒滴漏案件,依法取缔占道打场晒粮。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界定和规划沿街各单位、店铺、住户以及饮食摊群的“门前三包”具体范围,全面实施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按规定方式收集、倾倒投放垃圾;保持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完好,不准擅自占用和损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保持责任区无“四乱”行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城区市容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四组一室(具体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城区综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综合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制定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相关通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组、室联系实际,制定各组工作方案,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各工作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各类违章行为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宣传教育,严管重罚,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开展综合整治“回头看”,对照标准和要求,补差补缺,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是提高城市运营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市民素质、建设美好家园、创建文明城市的客观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员到位,宣传到位,发动到位,保障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调度。市容综合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人员,强化整治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调度,明确责任,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综合整治期间,各组每周调度一次,指挥部每半个月调度一次,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稳步推进。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综合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的对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