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产品保险试点的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农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在部分乡镇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
三、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在6乡镇开展大棚辣椒保险试点;在3乡镇开展能繁母羊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对投保大棚辣椒所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因疫情强制捕杀导致的对投保能繁母羊直接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特色农产品保险金额按不高于保险标的市价成本、生长期内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流转成本或投保个体生理价值(购买成本、饲养成本)确定。暂定钢架大棚3600元/亩;竹木大棚2400元/亩;水泥大棚2600元/亩;冬暖式大棚4300元/亩;能繁母羊500元/头。
(四)保险模式。特色农产品保险采用由保险经办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模式。
(五)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六)保险资金管理。特色农产品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
(七)保险赔付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灾害赔付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
四、保费补贴筹集和管理
(一)保费补贴筹集。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由省、县财政补贴和农户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40%,参保农户承担40%。钢架大棚保费134.8元/亩,省财政补贴29.96元/亩,县财政补贴53.92元/亩,农户自缴53.92元/亩;竹木大棚保费174.8元/亩,省财政补贴34.96元/亩,县财政补贴69.92元/亩,农户自缴69.92元/亩;水泥大棚保费114.8元/亩,省财政补贴22.96元/亩,县财政补贴45.92元/亩,农户自缴45.92元/亩;冬暖式大棚保费165.5元/亩,省财政补贴33.1元/亩,县财政补贴66.2元/亩,农户自缴66.2元/亩;能繁母羊保费30元/只,省财政补贴6元/只,县财政补贴12元/只,农户自缴12元/只。
(二)保费补贴管理。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特色农产品保费补贴,不得挪作它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试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建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的强有力工作班子,形成以农险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试点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特色农产品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至关重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应着重采用印制、发放宣传画(册)、宣传单等,开展向农户面对面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开辟专栏、张贴标语、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增强广大参保农户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我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发展。
(三)明确部门职责。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要承担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主体责任,规范承保、理赔、服务,实行见费出单,理赔及时、足额、透明;县财政局和农险办负责制定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清算,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特色农产品保险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服务工作;县畜牧兽医局做好养殖业能繁母羊的承保、理赔、损失鉴定和农户的保费收取工作,负责承保标的的免疫工作;县农委蔬菜办做好种植业大棚辣椒的承保、理赔、损失鉴定和农户的保费收取工作,负责灾害防治工作;乡镇负责引导、支持、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投保工作,协助勘查定损和理赔工作。
(四)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标的为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的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养殖品种。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费率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县乡农险办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我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