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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教师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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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教师管理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其中:英语150名,音乐25名,美术25名(招聘岗位附后)。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9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9名、英语16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13名、政治10名、历史5名、地理4名、信息技术4名(招聘岗位附后)。

计划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0名(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区在编在职教师,须有正式在编3年(首聘期)以上工作经历,并须提供任职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25周岁以下。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年6月1日-6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前楼2楼。

3、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初审,并填写《区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和《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

4、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价费〔〕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45元。分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设计和公共知识3科。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6月18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以现行普通师范专科相应的专业课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60分,教学设计50分,教育学、心理学、《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共知识40分,总分150分。音乐、美术类的考生还要加考小学语文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现行高中教学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90分,教学能力、教材教法(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50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10分,总分150分。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现行幼儿师范专业课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90分,教学设计5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共知识10分,总分150分。

笔试均采取闭卷形式,笔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录像备查。

省在基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按有关规定,笔试总成绩加2分。

(三)资格复查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同类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确定资格复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关于做好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6号)规定,参加国家倡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其次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教学设计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进入资格复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单位表现证明(无工作单位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表现证明),当地派出所和综治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资格复查出现空缺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查结果将通过教育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1、资格复查合格人员,在区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按《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经资格复查后由高分至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资格复查、体检均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经查实有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

1、选岗。按招聘不同类型和学科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数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新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管理权限审批后,纳入编制管理,财政拨发工资,首聘期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区政府决定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罗永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抽调。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数与设岗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学英语学科须达到2:1,其余各学科须达到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减少相应的计划数。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岗位设置、报名、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