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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改革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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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和全省首善之区目标,以建立高效率、高运能、低污染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为重点,按照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市民配合、注重实效的思路,坚持统筹规划、属地管理、装备配套、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全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桶装车载”的生活垃圾收运新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全程“不见天、不落地、污水不遗漏”。

(二)免费开放垃圾中转站,实行生活垃圾就近进站。

(三)改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区、街(乡镇、工业区)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四)优化组合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建立生活垃圾收集新模式。全面取缔辖区内所有单位、道路和小区内的垃圾池(房),淘汰人力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在道路两侧和居民小区设置适宜的标准垃圾桶,配套与标准垃圾桶无缝对接的后装式压缩收集车、电动环保收集车或小型垃圾收集车,淘汰敞开式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实行容器化储存、机械化收集、密闭化运输。

1、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以240升标准垃圾桶为主。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的标准垃圾桶由区财政投入,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一次性配置到位。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由相关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出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自行配置到位。

2、生活垃圾收集车辆以3吨后装式压缩车为主,电动环保收集车或小型垃圾收集车为辅。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由区财政出资,分阶段配备给区城市管理局。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由相关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负责配备,按照“桶装车载”模式将生活垃圾自行运送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委托有资质的垃圾运输单位承运。

3、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不按规定配齐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维护、更新的,不采取“桶装车载”模式及时收集运送生活垃圾进中转站的,区城市管理局将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二)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系统建设。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投入,完成全区垃圾中转站设施改造升级。

1、改造现有的老旧垃圾中转站。年5月底前,完成等4座老旧垃圾中转站改造任务。中转站改造要统一厢体设备,统一运输车辆,增设除臭系统和防噪音、防滴漏等环保设施,设置与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相配套的接口。

2、加快永青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现有中转站中转能力低、运量小、成本高、无法满足机械化收集车进站中转等问题。

(三)免费开放垃圾中转站。全区所有垃圾中转站全部免费开放,接纳转运社会单位、居民区的生活垃圾。

1、按照“就近进站、应收尽收”的原则,区城市管理局对中转站周边单位和垃圾量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综合平衡中转站服务能力和范围,并列出垃圾自运单位、物业管理小区进站时间表,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先急后缓、合理调度、有序开放。

2、对因中转站中转能力不足以及在中转站改造期间无法进站的垃圾,区城市管理局要设置临时过渡收集点,配置后装式压缩车收集、运输。

3、区城市管理局提出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管理实施意见,禁止装潢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私拉乱倒。

4、各乡镇、街道、工业区选定1-2个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开展分类收集。

(四)统一组织生活垃圾运输。市级负责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厂的统一运输工作。区级负责生活垃圾从道路、街巷、小区、单位运输到中转站以及中转站管理、垃圾运输招标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市场化后的垃圾运输监管。同时,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单位参与我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逐步实行市场化运营。

四、责任分工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负其责:

(一)各乡镇、街道、工业区:负责推动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工作:居民、单位及商家的垃圾需投放至垃圾桶并集中到收集点;负责街巷、“三无”小区、自管农贸市场垃圾桶的日常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工作;督促辖区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按要求配齐标准垃圾桶以及对容器的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负责拆除辖区内所有垃圾池(房),原垃圾房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完善上下水,用于标准垃圾桶的清洗、消毒。二环路以北区域的乡镇、街道、工业区除上述责任外,仍需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运输任务(不含市政道路)。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全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装备投入和收运成本进行测算,对垃圾收运经费进行核算及划拨;负责中转站的管理、垃圾运输招标的组织协调和市场化后的垃圾运输监管;承担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前端运输任务和主次干道上垃圾桶日常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工作。

(三)区住建、财政、人社、商务、信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工作。

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以及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改革详细的实施细则。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区政府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成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城管局、信访局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班子,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经费保障。中转站的建设、改造费用按照市区7∶3的比例分别承担。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管理的日常运行费用以及垃圾收集容器、车辆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费用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生活垃圾量每年的递增速度相应增加运行经费。

(三)加强宣传。区城市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工业区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多种形式宣传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争取居民和单位的理解、支持,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和随手关盖的习惯。

(四)完善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区生活垃圾收运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日常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收运的企业化、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