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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义务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镇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统筹教育建设项目和社会建设项目,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二)改革创新。结合实际,因地制,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和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全面推进。从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高等方面入手,促进校际均衡发展。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条件,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制定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全面、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四)突出重点。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以改善办学条件、均衡全县义务教育师资、生源和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育质量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的普遍提高。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
用1—2年的时间,即2012年接受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达到良好等次,争创优秀等次。
通过工作,努力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生均经费、生源分布、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和完善评价制度,依法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使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城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消除大班额现象,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明显缩小。
基础设施标准化。依据目前办学布局,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设施配备及后勤服务设施达到标准。
师资配备均衡化。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教师编制配置,确保教师补充渠道畅通、科学。区域内校长、教师的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教育质量一体化。学校、学生、教师、教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生源得到均衡分布,办学质量差距逐步缩小,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各类择校现象基本消除。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不得“上进下退”。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按规定足额用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按高于省定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加强建设项目统筹,县人民政府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区时将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改水、改厕、改气、道路建设等项目。因布局调整闲置的校产及相关收益应用于义务教育发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统筹,要统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资金,统筹国家和省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县内宣传、文化、体育、扶贫等方面的项目经费,提高资金和项目的综合效益。
2、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1)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学校及班级规模标准。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偏地区学生方便入学。整合校际之间教师队伍配置。到2012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得到保证,城区学校大班额、择校现象基本消除。
(2)加快学校硬件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按照高标准的建设要求,落实切合发展实际的学校建设标准,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到2012年,努力实现“学校硬件标准化、教学管理信息化、后勤保障优质化、农村教师安居化”的“四化”建设目标。
a、学校硬件标准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做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统一布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装备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档次。认真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保持进度全省领先。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设施配套工程。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的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图书和实验仪器配备达到教育行业新标准要求。有能够满足体、音、美教学需要的数量充足的器材和设备。进一步抓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以“一校一品,一校一景”为理念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档次。实施学校操场改造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操场进行升级改造。在2012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化、校园绿化美化、运动场塑胶化、常规仪器和图书配备标准化、教师办公条件现代化的建设任务,所有学校校舍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包括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达到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的条件具备。
b、教学管理信息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现代化工程。大力普及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大教育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将程教育工程打造成教育资源应用的综合平台。提高“班班通”设备的使用效率,切实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效益。建好全县教育信息化中心,指导各学校建好学校网站。为教师配备个人计算机等教学办公设备。到2012年,基本实现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
c、后勤保障优质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后勤设施升级工程。2012年前,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更换学生课桌凳、钢床、物品柜、食堂餐桌椅和餐具;统一安装直饮水设备,解决学生安全饮水问题;统一安装太阳能集中供热设备,解决冬天学生洗热水澡的问题。
d、农村教师安居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安居工程。推进教师周转房工程建设,解决教师住校和交流住房问题。到2012年,全县完成新建和维修改造教师周转房任务,为教师交流创造条件,基本满足学校教师住校和交流用房。
(二)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1、加强县域内教师编制的统筹管理和配置。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县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根据寄宿制学校和新课程体系的实际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编制配备,适时补充教师,通过建立完善教师补充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部分专任教师编制,根据需要直接将其调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使用。县域内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保持相对均衡,逐步实现农村学校不低于城区同类学校标准。
2、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选拔任用。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3—5年,在同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有计划地从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教育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建立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强化校长年度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任用的主要依据。
3、大力推进城乡教师援助工程。深入推进城乡教师援助工程,加强县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10%,促进教师队伍均衡配置。通过结对帮扶、定期支教、名师带徒、对流、巡回讲学、挂职学习等形式,帮助农村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业务素质。鼓励城镇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学校支教。建立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联合办学、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共建共享。
4、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发展工程。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学习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法,使全体教师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促进教师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强化高效课堂的培训,不断优化教师教学理念,大面积提高课堂效益。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县财政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切实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标准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每两年安排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优先改善农村教师的住房条件。建立和完善优秀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津补贴及奖励制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农村优秀教师流失。
(三)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1、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强化政府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完善政府和教育部门共同防流控辍的责任制度。巩固“零辍学县”创建成果,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
2、创新义务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教育管理机制,通过控制学校规模、打造学校特色、提高课堂效率等新手段、新思路,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1)控制学校规模。科学规划学校规模,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创新学籍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异动和入学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原则上按照目前的办学布局,全县初中学校学生规模保持在400—900人左右,小学保持在100—1000人左右。全县初中班级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控制在40人以内,消除大班额现象,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学生拥挤、农村学校学生不足的问题,做到城乡生源基本均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的探索实践,为实现小班化教学打下基础。
(2)打造学校特色。深入开展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特色创建活动,鼓励各义务教育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到2012年,全县义务教育拥有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窗口学校。
(3)提高课堂效率。根据先行先试的要求,鼓励各学校在课堂教学中大胆改革,努力创新课堂教学的管理机制,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循环大课堂”等高效课堂模式,实现课堂教学的优质、高效和轻负目标。涌现一批优质、高效、轻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经验。
3、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免试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逐步解决中小学生“择校”行为。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建立并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将县一高招生计划的50%以上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4、推进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逐步建立教师发展评价体系,促进教师专业的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努力提升教育质量。
5、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分重点班,不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
(四)加大对弱势群体学生的帮扶救助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整合社会捐助资金,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交通费补助工程。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交通支付状况进行摸底,将家庭困难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按200元/生·年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由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农村、城镇社区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加强保育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留守学生得到关爱并快乐成长。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检查、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水平。
(五)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结合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形成经常性督导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努力实现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和科学化。重视并加强教育的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教育专家、教师代表、资深校长、社会名流、学生家长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接受上级评估考核和对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考核的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结果。全县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员队伍,负责对全县教育均衡情况进行监测。
五、组织领导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住建局、编办、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综治办、公安局、卫生局、文体局、城管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部署、统筹指导和推动。
(二)建立县级领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系学校制度。各联系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
(三)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相关措施,依法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应职责。发改部门负责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好相关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住建部门负责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编制部门负责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负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增长;税务部门负责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国土部门负责学校划拨用地等相关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共同做好职称评聘、教师招聘等相关工作;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开展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好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的经营秩序;卫生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文体部门负责文化、网吧市场的整治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城区学校周边商贩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做好所辖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