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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新增运力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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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新增运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坚持适量新增与整顿固有客运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创建协调、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总量控制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市民乘车需求,维护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城区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曲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为: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出租车“迎节庆、树形象”、车容车貌、驾驶员服务质量、从业培训及车身广告的规范、整治工作;指导新增出租车辆的文明创建工作。

三个工作专班分别是:运力投放工作专班,曲波同志牵头负责,下陆区政府、铁山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警支队、市出租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组成专班成员,主要负责制定运力投放工作方案和中心城区新增运力指标分配方案及具体实施,制定中心城区摩托车整治方案、异地出租车违规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和“黑车”整治工作方案;维稳工作专班,陆保新同志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组成专班成员,主要负责风险评估报告并制定运力投放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上访人员宣传解释、疏导工作;配套政策工作专班,江进同志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专班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承包费的最高限额标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额。

三、实施内容

(一)投放数量

本次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指标200个。下陆、铁山区(区域经营)各投放50辆,中心城区投放100辆。

(二)区域经营投放方案

1.投放车型: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发动机排量在1.6升以上;

2.投放方式:以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进行公开招投标;

3.投放对象:省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的独立法人企业;

4.经营年限:与企业签定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5.相关税费:与现有的出租车税费一致;

6.经营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驾驶员优先录用下陆、铁山区域常住人员特别是失业、下岗人员;

7.经营范围:实行区域经营,即在下陆和铁山区域内经营,出租车可送客到下陆和铁山区域外,但不得在区域外滞留兜客、揽客;

8.车辆颜色:与现有城区出租车企业车辆颜色有所区别;

9.基本运价:与现有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相同;

10.管理体制:市出租车管理局负责出租车业务的指导及行业管理和监督,下陆、铁山区政府应确定专兼职部门协助管理。

(三)中心城区投放方案

1.投放车型: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发动机排量在1.6升以上;

2.投放方式:以奖励的形式分配投放指标;

3.投放对象:市中心城区8家出租车企业中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者;

4.经营年限:与企业签定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5.相关税费:与现有出租车行业税费一致;

6.经营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驾驶员优先录用本市常住人员特别是失业、下岗人员;

7.车辆颜色:与现有城区出租车企业车辆颜色相同;

8.基本运价:与现有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相同。

四、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从年4月10日至年10月31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阶段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我市重新启用2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指标的请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客运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批准。

2.市政法委负责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市公安局负责制定运力投放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市出租车管理局负责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下陆、铁山区政府应确定专兼职部门协助管理。

4.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额,明确中心城区和区域经营的具体征收标准;市物价局根据市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负责制定承包费的最高限额标准;市地税局负责确定地方税收征收标准。

以上各项方案及标准应于年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政策宣传,整治“黑车”阶段

1.组织开展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中心城区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由本区政府负责,确保运力投放前有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2.市交警支队对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文明行车教育,负责整治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占道经营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3.由市出租车管理部门根据八家出租车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制定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权的具体奖励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有序投放,规范管理阶段

1.按照“适时、适量、积极、稳妥”的原则,实行分批投放。

2.中心城区新增出租车在今年5月15日前投放到位。对本次新增的下陆、铁山区出租车区域经营指标实行对外公开招投标,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陆区政府、铁山区政府公开对外招标,确定中标者,今年9月30日前投放到位。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出租车车辆内外环境整治、出租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文明优质服务教育,以良好的形象迎接“一节一会”。

4.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全行业实行公司化承包经营、员工化管理。企业必须全额出资购买车辆,明晰产权和权责经营机制;规范合同、明白收费,企业与司机按规定签订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按照相关配套政策工作专班制定的承包费项目和承包费标准,向司机收取承包费;统一规范公司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和环境,形成规模和品牌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专班要按照“政府负责、交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新增出租车的目的、意义、原则、方法等,为我市出租车运力的顺利投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大出租车运营市场管理力度,净化出租车营运市场,维护广大出租车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接待日制度、联系出租车驾驶员制度,构建政府部门与出租车驾驶员对话机制,畅通出租车驾驶员合理诉求渠道,及时帮助解决涉及业主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继续清理涉及出租车驾驶员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努力减轻出租车驾驶员负担。

(四)按照总量调控、适度发展、产权明晰、规范经营的原则,全力推进出租车行业实行两权合一的公司化经营模式,建立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强化出租车公司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对因疏于管理及管理不当引发出租车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收回经营权。

(五)建立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在有效保护出租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同时,建立出租车驾驶员信用档案,对信誉好、服务质量优的驾驶人员予以奖励;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服务态度差的驾驶人员将记录在册,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出租车驾驶员的退出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经常性教育,努力促使出租车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文明经营行为,增进遵纪守法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