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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源头管理,形成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分级创建、逐步推广”的原则,从年开始,在全区开展以镇街为主体,区安监局联合交通、交警、消防、卫生、公安、民政、文体、劳动等相关部门予以业务指导的创建安全社区五年专项行动。2012年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2013年创建2个省级安全社区,2014年创建3个省级安全社区,2015年创建4个省级安全社区。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拟采取创建标准从高要求、从实制定,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省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和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1月)
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年12月至2012年5月)
东铺头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对此,东铺头街道应落实创建工作具体机构、指定分管领导,配备相关人员和经费,动员辖区内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也要根据辖区实际,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做好准备。区安办应加强协调,做好指导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中好的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的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5月-2015年5月)
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进,每年分批启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达到总体目标。争取到2012年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2013年创建2个省级安全社区,2014年创建3个省级安全社区,2015年创建4个省级安全社区。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5月-2015年8月)
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对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和做好申报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是搞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区安办。
成员由安监、交通、交警、消防、卫生、公安、民政、文体、劳动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综合指导协调及日常工作。其他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相关工作统一安排到安全社区创建之中,积极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的活动资金,组织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省安全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掌握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区政府将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各镇街要围绕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在摸清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掌握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分布特点,明确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弱势群体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确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目标,并认真制定本辖区具体、量化、可行的实施方案,于12月20日前将方案报区安办。
(三)建立机制,完善措施。安全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科学性、广泛实践性,涉及区域诸多方面,社区与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的保证措施,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安全社区投入机制。各镇街应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用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广泛发动社区各界,支持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投入,以形成区、镇街、社区各界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促进评估机制。根据安全社区建设的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针对安全社区建设计划和干预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三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咨询服务机制。集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聘请热心安全社区建设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在科学指导下拓宽领域、快速发展。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持续1-2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其中,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创建时间更长,一般至少要3年时间。经评定认可后,还需要坚持持续改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长效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要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例如,文艺演出、体育活动、联谊活动、知识竞赛、媒体、网络、社区宣传栏、安全提示、社区咨询、实物演示、发放宣传品、社区志愿者活动等,搭建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科学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和居民的安全素质,切实将安全社区的理念渗透到社区单位和居民。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要从优化安全基础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高度,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辖区内创建安全社区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工作,广泛动员社区内的单位、居民共同参与事故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安办将根据安全社区创建情况,加强对各镇街创建安全社区的日常工作情况的督查,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日常考核的内容,记入评分档案,并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安全社区评审验收组,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关于印发省安全社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申报的安全社区逐个进行评价审核,对达到《市安全社区评定细则(暂行)》的社区,授予“市安全社区示范点”牌匾,并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社区。从2012年起,市、区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创建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各镇街也要配套相应“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支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