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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我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发展近年来全镇各行业(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我镇所有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黄金喜副镇长任组长,成员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监站。
四、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督促企业开展自评定级,并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定级,及时将企业定级名单上报区安委办。
五、标准与进度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创建标准和评定,按以下要求执行:
1、国家已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严格按其标准执行,并在201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达标。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
2、国家尚未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04修编)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可分别对应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评二级和预评三级。
2012年6月底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下同)安全生产级别评为A、B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分别达到标准化预评二级、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底前,安全生产级别评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6月底前,其他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标准。
3、在此期间,国家有出台新的行业标准的,该行业按新标准执行。
4、个体工商户对照《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级,不参加标准化达标确认。
五、方法步骤
标准化建设按照不同标准、不同条件区别对待,分阶段进行实施。
(一)国家已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企业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创建活动。
(二)国家尚未颁布行业标准的企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创建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年10月至年11月)
各部门要全面部署“标准化建设活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尤其是新颁布的安全标准要及时宣传到企业。要通过举办宣传培训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难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全面发动企业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1、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上网申报(年11月至2012年6月)
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并登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系统”,进行自主评定等级。
1、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A、B级的企事业单位,2012年6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二级、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2、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3、其他企事业单位,通过整改提升,2013年6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第三阶段:复核定级,公告确认(年11月至2013年6月)
各部门接到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自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上交到镇里面,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定级,对确定级别的单位名单及时抄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会每月统计汇总一次评级定级情况,并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确定级别的单位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原则”和“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镇政府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指导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形成合力,确保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把我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省政府安办已对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等新政策,对2008年编制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了修编。新《标准》符合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评二级、预评三级达标企业条件。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直接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及要求,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三)规范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把信息化技术运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之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技含量。二是实行标准化考评工作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冶金企业、三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冶金企业、四级、五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证书)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证书)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三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部署、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信息报送制度和公告制度,及时反映报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和建议,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行业和企业,要采取约谈、告诫、通报等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
(四)广泛宣传,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约束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社会形象挂钩,与企业经济利益挂钩,推动企业自觉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步伐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抓好宣传贯彻,广泛掀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热潮,为开展达标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多渠道地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尤其是新颁布的安全标准要及时宣贯到基层和企业。要通过举办宣传培训班、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要及时总结推广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行业”、“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总结评比表彰活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参与和推进作用。工会组织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有效途径,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体合同,促进高危行业把企业安全标准和岗位安全标准的制定、落实和级别评定纳入“工人先锋号”创建和“安康杯”竞赛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技能比赛、竞赛比武、师徒帮教、岗位练兵等活动,推广选拔“金牌工人”、“首席职工”、“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共青团组织要组织青年职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规范,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要组织青年职工主动建言献策,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争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促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