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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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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省知识产权强县为目标,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形成的创新环境,不断提高我县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促进我县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将我县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社会氛围浓厚,保护措施有力的新型知识产权强县。

(一)建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适应创新体系建设、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网络,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体制和机制。

(二)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布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三)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到“十二五”末,全县专利申请总量累计达到600件,全县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力争达到30%以上;国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争取有所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比试点前增加30%以上。引导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8家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

(四)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根据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培育专利工作试点单位8家以上,并推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在有关制造、加工类重大项目立项中注重审查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加强对重大研究项目、博士后工作站的知识产权跟踪管理。

(五)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在县内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者。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较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执法培训,协助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案件,形成查处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的合力。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七)加大知识产权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设立专利技术实施转化资金,加快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步伐,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和产业群。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合理配备县知识产权局及各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并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作为考核各镇的重要指标之一;二是在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三是重视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引入和培育,着重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知识产权人或专利工程师。

(二)建立扶植与奖励机制。扩大专利的申请资助范围,由授权资助改为受理资助。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进步奖励规定》及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在县科技奖和科技项目评审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优先评奖和立项,并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三)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鼓励县内大型企业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报告会,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和科技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利用各种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重点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知识、具有较强务实技能的知识产权人才。

(四)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四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制度和经费四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观能动性,调动科研人员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着力帮助企业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

(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搭建县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建立能反映我县知识产权现状、能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网站广泛链接、能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及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专利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和网上技术市场,为企事业单位开发现有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为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信息咨询、发展经济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撑。

(六)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我县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我县在装备制造、造船、新材料、化工等领域的产业优势,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吸收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大资金投入和市场开发,重点抓好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实施和转化。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在项目鉴定、验收时,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高知识产权在有关认定、评审中的权重,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指标,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审和复审的必要条件。

(七)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应用,努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通过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为我县科技、经济发展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八)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我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或工作方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县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二)加大考核力度,开展督导检查。定期检查各项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印发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合考评和科技进步先进镇评选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县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知识产权申请、产业化、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维权援助、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交易平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预警机制建设等工作。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提高我县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整体水平。在国家、省和市的指导下,组织试点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总结经验。

(五)强化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县政府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