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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补偿工作,实现全县农民参合率95%以上的目标,特制定新农合筹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农民自愿参加的筹资原则,本着切实为民、积极稳妥、程序规范、手续简便的宗旨,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动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全县农民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5%以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参合,农村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资助方案资助参合,参合率要达到100%。
三、参加对象
凡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社会医疗保障,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民,以户为单位全员自愿参加。一户中个别人已经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仍须按户全员缴费。
四、筹资办法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等捐助合作医疗基金。
参合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2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补助120元,共计140元作为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患病的医疗补偿。每个村的任一家庭中,凡父母参合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必须参合。
五、筹资缴费时间
年12月3日至年12月15日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时间12月3日-12月15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统一宣传,利用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及广播电视局制作专题、播放滚动宣传标语、播放年度受益参合患者的典型事例等形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导,扎实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登记造册(时间12月3日-12月15日)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在筹资前以村为单位按照户口本统计好本乡镇的农村人口数、年参合农民数及未参合农民数,民政局要立即展开全县五保户、低保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尽快确定资助名单,做到筹资对象清楚,筹资目标明确。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有关工作,提供农民户籍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12月15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
(三)资金收缴(时间12月4日-12月15日)
年各乡镇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从年12月4日开始,以户为单位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1.县卫生局负责对各乡镇筹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医疗政策、知识、资金收缴注意事项、各种基础信息采集、各种表格填写等业务培训。
2.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健全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筹资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与县合管中心的联系,做好各种筹资数据汇总、工作进度的上传下达工作;认真总结前三年筹资工作经验,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制定周密的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计划,确保年参合率达到95%以上。
3.各乡镇、村在筹资过程中,必须认真查验筹资对象户的户口簿,确保人簿相符、坚决按照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对青年家庭一定要讲清互助共济、无病助有病的道理,动员他们全部参合,确保新农合筹资基金总量。
4.农民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后,工作人员要向农户出具缴费专用票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
5.加强农民个人筹资的管理。各村收到农民参合资金后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及时转存。各乡镇要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参合农民筹资相关内容的数据核查工作。筹资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核对各村参合农民花名册,做到缴费数额与花名册的人数一致。县财政局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工作进行监督。
6.筹资工作开始后,各乡镇要每天向县合管中心报告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以村为单位统计,进度报告由乡镇政府报呈县合管中心,经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四)审核审查(时间12月16日-12月25日)
县卫生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集中10天的时间,全力以赴对各乡镇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审查,12月25日以前完成全县参合农民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年农民筹资工作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部门职责
1.各乡镇要明确筹资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报县卫生局。
2.县卫生局要负责宣传资料的提供、设计、制作和发放,并召开系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会,加大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掌握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和技术指导工作。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开通热线咨询电话,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问题。
3.县财政局负责提供专用票据,负责筹集农民参合资金,并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及时划拨县级补助基金。
4.县民政局负责摸清全县五保户、低保户底数,并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及时申请和划拨补助资金。
年是新农合制度在我县实行的第四年,三年来,我县新农合各项工作已经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参合率达到了98%,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年国家对每位农民的补助金额增加到120元,这对于维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将发挥更大作用。各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做好农民参合的组织与引导,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大宣传和公示力度,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筹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