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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市区社会保险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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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市区社会保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省劳动合同条例》,通过集中一段时间,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至年底,市直、、、市开发区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新增10000人、15000人、10000人、5000人;中断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续接率达到60%,分别达到5000人、3500人、3000人、500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市区社会保险工作,重点是扩面征缴:

(一)新办未参保企业及其用工。

(二)已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漏保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用工。

(三)中断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续接。

市直重点是中断缴费人员的续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市区所有无主管企业及市直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突出做好城郊工委、各工业园区及所属乡镇企业中从业人员的参保续接工作;重点是新区内尚未参保企业及其人员和镇规模企业及其人员的参保,以及原县属企业中断缴费人员的续接;市开发区重点是新办企业和已参保企业中的漏保人员的参保。

四、具体安排这次活动,从7月28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主要任务是:通过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条例》和《通知》的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在加强舆论宣传的同时,7月30日前工商局按区域(市直、、、市开发区)提供工商登记户;市地税局按区域提供正常纳税登记户;市劳动保障局提供社保登记户,并将工商、地税资料集中核对,排出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已参保企业中的漏保人员和漏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明确具体扩面征缴工作。市区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严格对照《条例》和《通知》精神,进行自查自纠。要如实填写《市区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自查表》,并将自查表报送市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迎宾北路79号,市社保中心办公楼二楼)。

(二)督促检查、逐户落实阶段

主要任务是:1.对所有未参保企业的扩面征收,按纳税入库级次关系,市、区切块包干。凡税收纳入市财政收入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纳入财政收入的,由政府负责;纳入财政收入的,由政府负责;纳入市开发区财政收入的,由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于续接保险关系的,按照中断缴费人员原隶属关系,由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落实续保工作责任。2.市区范围内用人单位扩面征缴的具体过堂验收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地税局、工商局密切配合;市地税局侧重配合做好正常纳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参保过堂工作,工商局侧重配合做好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参保过堂工作。

(三)联合执法、重点突破阶段

主要任务是:1.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筛选重点执法对象。市直成立6个执法检查工作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工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派员组成,实行劳动监察、工商管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联合执法。2.地税部门已接管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对欠缴数进行逐户核实。核实后的欠缴数,由地税部门按《条例》规定负责征收。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主动地服务整个推进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及时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在征缴税费过程中,对不依法申报、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应当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总结评比、表彰阶段

主要任务是:在认真总结市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对参保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授予有关单位信用先进单位牌匾和证书,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成立市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面推进活动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王锦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开发区: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进市区社会保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自负责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做好市直企业扩面核征和企业社会保险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并完善有关政策,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市开发区养老保险结算方案和基金的调节办法。

地方税务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实时比对,及时将已参保但缴费不足的单位的人数、工资基数和正常纳税但未参保单位的名单传递给劳动保障部门,并加大征缴力度。对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它财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辖区内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在工商登记和年检时,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要督促其办理。个私协会在开展活动时,应了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在这次活动中,重点配合做好未参保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参保工作。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财政、审计部门在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中,要将被检查单位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全员参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列为必查项目。财政部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与、市开发区养老保险结算方案和基金的调节办法。审计部门负责对地税、劳动部门征缴扩面稽核情况进行审核。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时,要将该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职责列入监督检查内容。

计划、经贸、人事部门:计划、经贸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地税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人事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督促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为临时用工参保。

总工会: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依法参保缴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评先评优中,对未参保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改发办:在制订和审批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中,要将社会保险欠费的清还、分流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续接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作为必备条件,严格审核把关。

大众报社、广播电视台:加强宣传社会保险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开辟相应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