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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印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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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印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三干会和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强化、周密预防、快速反应、积极处置,加大依法依责管火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或尽量减少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并举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确保一旦出现森林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较大的和有影响的森林火灾。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根据我县森林火险区域划分及实际情况,辛庄乡、苍岩山镇、南峪镇、南障城镇、微水镇、测鱼镇、上安镇、南王庄乡、吴家窑乡为森林防火一类重点乡镇。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为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重点时期。节假日期间,特别是高森林火险期及清明节前后,要重点防范,确保死看死守。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游玩人员,上山放牧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防火牌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具体做到十个“一”:县防火办每天发送一次森林防火短信;县电视台每晚播出10条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每个乡镇书写、更新宣传标语、警句100条;每个乡镇装备一辆载有扩音设备的宣传车;每个乡镇对每户村民发放一张明白纸;每个村庄每天至少广播宣传一次;中小学校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对山区野外矿点、施工点、外来务工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对乡村领导干部、林业经营大户、护林员分级进行一次防火培训;每个乡镇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一次实战演练。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户、进学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死守”的原则,严格火源管理。今年要在全县推行五个100%的管理制度,做到村委100%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三个严格管控,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三个严格管控:一是严格管控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特别是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要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重要设施周边,要提前开设隔离带,做到万无一失。二是严格管控敏感时段。“十一”寒食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以及高危火险期,各乡镇要抓好封山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三是严格管控高危人群。对痴呆聋哑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的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实行专人管控,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局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野外用火状况有根本好转,火灾案件查处率有明显提高。要严惩秋冬季第一把火,对肇事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乡镇村要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要逐级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县、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特别对林业承包经营大户、驻林区施工单位、生态旅游风景区等进行重点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今年夏季雨水充足,林草茂盛,可燃物严重超载。各乡镇要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人力、物力,扎扎实实组织开展“五清”行动攻坚战,彻底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队伍建管,提升防控能力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走专业化为主的扑救道路,重点抓好四支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县级专业扑火队伍。要按照“装备优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敢打必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护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人员力量,搞好集训演练、装备补充和后勤保障,11月1日开始全部集结,集中食宿,封闭管理,一线驻扎,随时待命。充分发挥扑救队宣传、巡逻、打击、扑救的作用。二是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按照防火一类乡镇不少于30人、二类乡镇不少于20人的要求落实,南寺掌、辛庄两个国有林场和苍岩山、锦山、仙台山等景区也要进一步充实半专业扑火队员,加强管理,相对集中,保持临战状态。充分发挥半专业扑救队作用、争取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护林员队伍。调整充实240名双百万亩封山育林护林员和19.4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明确职责、明确管护范围,充分发挥护林员护林防火的重要作用,争取及早发现野外火源,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四是县直包村干部。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村制度,包村干部全部进驻分包乡村。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指导落实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对分包村火情进行严密监控。凡因包村干部脱岗漏岗,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要从实战出发,注重加强这四支队伍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县防火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做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火灾处置思路清晰,方法可行,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临阵不乱,指挥有方,组织有序,扑救得当。二是强化专业培训。县、乡防火办要有计划地对乡、村扑火指挥员、防火办主任、扑火队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每一名扑火指挥员熟练掌握火场组织指挥要领,使每一名扑火队员了解掌握扑火基本技能和避险方法,提高广大指战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实战演练。县防火办和各乡镇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预案实战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真正熟悉预案内容,使有关领导、人员熟知预案内容,熟悉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迅速实施扑救。四是健全联动机制。重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全县森林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联防制度,一旦发生火情,首先由地处一线的当地乡村组织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组织及时扑救;并迅即上报县防火办和通报相关联防单位,迅速出动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第一时间投入重兵扑救;做到县、乡扑救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配、上下协调、协同作战,确保扑救工作科学、有序、有力、有效。

(四)加强科学处置,增强扑火实效

一是加强火情监测。充分发挥县气象局、防火办卫星监测系统和了望台、巡逻队、护林员的作用,对山场火情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巡查组,负责对境内林区火情24小时巡查,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各村委会要成立森林防火联防队,负责对本村林区火情进行不定时检查,在森林防火特险期要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扑救措施。县乡村三级护林员、巡逻队要全部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对重点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要加强巡查,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在岗在位,指挥调度。三是严格火情报告。认真执行归口管理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各乡镇必须按程序上报县防火办,对瞒报、漏报、迟报火情的,要坚决查明责任,严肃处理。四是科学组织扑救。乡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重兵扑救,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要因地制宜,因火施策,科学合理地制定扑火方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需要县扑救队支援的,不得拖延,不可贻误战机。五是合理调配力量。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灭明火的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可由群众扑火队伍承担。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装备

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的正常运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突出抓好指挥系统、物资储备库、望火楼和防火检查站、气象点、防火隔离带等建设,及时购置或补充风力灭火机、油锯等物资装备,不断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

(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一是狠抓组织领导,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各乡镇长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林业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要把行政责任制落实到森林防火的全过程,从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直至村民组长,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将领导干部的分包责任制与护林员及关键岗位的责任制有机结合、紧密衔接,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认真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零报告制、林业热点半小时反馈制、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县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狠抓督导检查,确保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县防火办要深入重点部位和基层一线,采取明查暗访、互查联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火灾多发区的督查力度。要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同奖同罚。三是狠抓火案查处,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要严格依法治火,切实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每起违法用火特别是故意纵火、报复纵火行为,要从重严惩,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追究制,对每一起火灾,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要关口前移,不但要在火灾发生后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也要追究责任;要处理延伸,不但要对火灾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也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特别是对工作不力、督查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而导致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查深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