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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规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制定推进方案,落实推进措施。
2、各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投入、运行经费的投入和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及使用情况。
3、市及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并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工作制度。
4、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和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核心,以切实履行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为根本,以加快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建设为手段,把接受市人大代表专项评议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机遇、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良好契机,扎实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突破年”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通过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强化薄弱环节,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
1、全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年内在重点乡镇、“三品”基地和企业示范确保建成50个农产品质量检测点,并全部投入使用;
3、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示范创建,计划建设10个试点镇、20个试点基地,探索经验,逐步推开;
4、年内确保新增“三品一标”申请获证数达到22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总种植面积的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
二、重点措施
为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人大评议内容,我委将从以下七个方面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以省颁布与实施即将出台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契机,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一支以县、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为骨干,乡村农技员和示范大户、农业企业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队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农业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质量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保障农业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2、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之间明确监管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农委系统上下从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业务工作出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乡镇政府和基层农业部门针对不同产业状况,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出发,与“三品”基地或企业、规模经营户、区域性服务组织等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或落实安全生产自律承诺书。
3、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强化市一级、整合完善县一级、提高乡镇和基层(市场、基地和企业)的建设原则,逐步建成上下结合、定量检测与定性分析结合、重点防御与区域监控结合、面上抽检与企业内检结合的较为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网络和质检体系。一是重点加强市级检测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入,确保市级检测中心设备到位、场所到位、人员到位、技术到位,通过省级认证并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二是加快县级质检站的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东台市农产品检测站认证,尽快形成实际检测能力。督促其他县(市、区)检测站建设的机构人员到位、资金配套、资源整合和仪器设备添置等工作,力争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增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三是推进农业重点乡镇检测室建设。结合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乡镇和试点基地建设,推进10个农业重点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和20个农产品基地检测点建设示范工作,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和自检能力。四是引导自律性检测站(点)建设。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重点督促亭湖区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促进其同步施工建设、同步完工、同步通过验收使用。
4、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要健全完善县级监管机制。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各县(市、区)农委均应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全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监管队伍,同时给予必要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保障。对县级农、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建设,要做到不搞多中心重复建设,做到分工不分家、目标一致、资源共享、齐抓共管、提高效能。二是要实现乡镇监管无死角。督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必须要设置农业安全员岗位,并明确专职监管人员,提供必要的监管条件和手段,确保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加强考核,落实目标奖惩制度。三是提高综合监管的合力。落实好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以构建政府监管、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四是逐步形成全社会监管机制。要积极发挥全社会力量,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新闻媒体监督、设立社会监督员等形式,逐步形成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机制。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通报制度。建立检测数据库,加强监测结果的汇总、比较、分析,充分利用检测结果,开展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并加大检测评估结果的通报和问题产品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最小范围的控制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制定和履行农产品准入制度,坚持执行对进场的农产品“有标验证确认进场,无标检验合格进场”,把无标识、不可溯源的农产品检验作为日常的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力,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四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按照“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程序”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预测、预报和预警。
6、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是将“三品一标”基地管理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做到“三品”建设数量与建设质量并重,提高获证单位的年检率和续展率。二是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年新增“三品”申报和获证数220个以上,争取新增一个县域申报或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争取一个规模达10万亩以上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通过认证,使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覆盖率比去年增加2-3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三是着重推进“三品”基地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工程,按照“有标准、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要求,积极开展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建设,以探索不同类型的“三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实现“三品”发展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7、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一是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入手,建设20个试点基地,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标准化生产措施的落实,真正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二是探索“全镇域、整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管理,开展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乡镇建设工作。三是着力推进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园区创建活动。以此来探索和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模式,促进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规范化使用和管理,从而实现提高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争取市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以推动示范工作。
三、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农委专项工作评议工作的部署,市农委接受评议的时间为年3月至9月。为了确保本次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农委工作实际,评议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接受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农委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市人大专项评议工作部署安排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确定工作重点,研究迎评工作事宜。
2、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迎评工作。
4、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将迎评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单位,签订责任书。
5、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召开动员会,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
(二)自查自纠和调查阶段
1、对照检查。根据评议的内容和分解的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深入开展自查,主要是履行职责、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情况。
2、征求意见。由农委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县乡、基层、“三品”基地(企业)等措施,广泛征求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剖析原因。针对各种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确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科处和责任人,在查中改、在查中纠。
4、自查自纠。适时向评议小组提交自查自纠报告,说明自查出的问题及落实的整改措施。
(三)接受评议阶段
1、积极主动配合市人大评议工作小组做好评议工作。在接受评议时,以诚恳谦虚的态度听取市人大评议工作小组、人大代表、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对待,落实整改。
2、市农委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3、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回答参评人员提出的问题。
4、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项工作测。
5、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分解,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市农委主要负责人就专项评议工作情况做表态发言。
(四)整改阶段
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促进被评议工作上水平,是本次人大评议的主要任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针对自查自评出来的问题和人大代表评议的问题或意见,对照各自职责,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将整改工作中的具体任务、目标和要求分解到具体的处室、单位和人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和期限,抓好整改的落实。市农委接受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跟踪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3、完善规章制度。分析问题的原因所在,规章制度缺位的,迅速制定相应制度;制度不健全的,迅速进行修改完善。
4、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整改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如未能在整改阶段落实整改的,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原因,制定全面整改到位实施计划,直到全面完成。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摆上重要位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评议,这既是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促进和推动,也是对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的鞭策和激励。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农业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人大评议活动,要把专项评议作为推动全面工作的机遇和动力,要变被动查纠为主动查纠整改,变“要我评”为“我要评”。
2、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到人。为了确保人大对农委专项工作评议的有序进行,市农委成立接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农产品质量监管处、法规处、农业处、科教处、市场处、办公室、财审处、人事处、兽医处、畜牧处、综合处、监察室,农环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植保站、执法支队、信息中心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农委接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正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接受评议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农委也要加强接受评议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以确保评议顺利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工作推动有实效。
3、创新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把接受评议工作与期间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又要以这次人大评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农委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的全面提升。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梳理问题、查找原因时,要首先从主观上去分析,看工作态度、思路、方法是不是对路,工作是不是深入实际,是不是把主观能动性充分地发挥出来了,然后再从客观上去考虑如何创造条件,去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对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对近期能够整改落实的问题,必须在年底前落实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报告,直至全面整改到位。对因领导不重视,职能部门不履职,工作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因一项整改不到位而影响全局顺利满意通过评议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