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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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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意见》(发[]9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畜牧水产局《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瘦肉精类违禁品检测和案件查处为主要内容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主要任务目标

1、强化生猪产品批批抽检。对我市出栏的生猪和外地进入我市的生猪产品全部实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违禁品(以下简称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坚决杜绝没有经过抽检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

2、强化飞行监督抽检。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批发市场进行独立的飞行抽检。

3、强化畜牧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测呈阳性的样品全部快速进行倒追式调查处理。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全市生猪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全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生猪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行为。

二、具体行动内容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飞行抽检行动和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一)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

1、抽检环节和抽检方法。动物防疫监督站派出检疫人员对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待宰生猪全部进行批批抽检;在养殖环节,重点对销往市外的出栏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猪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对外地进入我市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必须设立自检机构,对进场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抽检,没有自检机构的市场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市场主办方负责。抽检比例:养殖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2%,屠宰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3%,每批最低抽检1头;抽检项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方法:使用速测卡速测。

2、抽检流程与结果处置。在养殖环节,检疫人员对出栏生猪实施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同时,对销往市外的生猪进行批批抽检,抽检合格的填写《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同时让畜主在两联单的“没有添加瘦肉精类违禁品承诺书”上签字。在屠宰环节,驻厂检疫人员在对进厂生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耳标的同时,对所有待宰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填写专门记录。如果被检样品呈阳性,则对该批生猪实行头头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阴性的生猪允许出栏、屠宰,对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生猪,再进行一次速测,对两次检测均呈阳性的生猪,立即对该批生猪进行控制,并向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质监站报告,动物防疫监督站采样送质监站确证,由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认检测和调查处理。

3、建立抽检登记制度。在两个环节均实行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情况登记制度,每次抽检需填写《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见附表2),建立抽检档案。

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3。

(二)飞行抽检行动

我局畜产品质量监测站在做好阳性样品检测确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检测能力,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猪肉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独立的飞行抽检。对飞行抽检呈阳性的样品由动物防疫监督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制定具体飞行抽检方案。

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4。

(三)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由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负责,饲料办、药政科配合。重点案件、跨区域的案件上交市综合执法队调查处理。

具体调查处理方案见附件5。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年6月至8月底,共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7日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检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名单,并进行技术培训;领取并发放《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和《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周报表》,统一编印明白纸和标语;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7日至8月20日)。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科(室、站)要深入一线,加强现场指导和督办。对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建立全市生猪产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项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8月底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监管办、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质监站、药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监管办,组长)、督导检查组(设在饲料办,药政科配合,组长)、监督抽检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组长)、飞行检测组(设在畜产品质量监测站,组长)、行政执法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组长)。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科(室、站)都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精、做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综合协调,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专项整治周报表由动物防疫监督站直接上报市局);饲料办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的监督管理,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制定具体抽检方案,严把抽检关;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的飞行抽检、阳性样品的确证及检测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制定具体的飞行抽检和人员培训方案,并抓好落实;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阳性样品的调查处理与案件移送等,制定具体调查程序和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其它科室要按照统一要求,配合做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将积极向政府申请检测经费,同时加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投入力度,配备调整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水平。

(四)突出重点,充实力量。突出生猪宰前检测环节,动物防疫监督站要逐厂测算工作量和所需人员,现有人员不足的要进行调整和充实。突出执法环节,强化执法力量。动物防疫监督站在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下,全面负责阳性样品的查处工作。

(五)搞好培训,加强宣传。质检站、动物防疫监督站对瘦肉精类违禁品检测、执法人员进行采样、速测以及执法培训,确保胜任检测、执法工作。饲料办负责印制明白纸、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将宣传材料发放到生猪养殖户、购销户、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从业人员手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监管办负责联系报社和电视台,做到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开展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阶段性成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度周通报制度,各分站每周填写《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周报表》(见附表3),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将上周情况报市动物防疫监督站,监督站汇总后于次周一上午10点前报市畜牧水产局质监处(内部邮箱)。同时将汇总情况报监管办,监管办负责向有关科(室、站)通报情况。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我局将成立8个督导检查小组,分片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方案见附件2),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