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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影响我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通道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违章堆积物等安全隐患,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1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及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联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的工作原则,采取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重点清除、组织督查等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现象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营造优良的安全供电秩序,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治理我市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障碍物,特别是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超高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等,消除线路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可靠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标准
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要求规定如下。
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要求
注: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四、处理原则
1.对于线下违章树木,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予以砍伐,电力部门不予任何费用赔偿。
2.对于有异议的线下树木,根据线路架设时间,由林业部门鉴定树龄后,若线路架设在前,植树在后,则进行砍伐并不予赔偿任何费用;对于植树在先、电力线路建设在后,应修剪、移栽或砍伐的树木,由电力线路产权所有人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和修剪、移栽或砍伐手续,并按照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对树木所有者予以补偿;
3.对于线下景观树木,确属不能砍伐的,必须修剪,确保安全距离。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20日——6月20日)。召开全市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在本系统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供电系统充分利用媒体、流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施工、吊车碰线等行为的危害性。
(二)专项治理实施阶段(年6月21日——9月21日)。依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各级供电系统对本辖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施工点等进行认真登记,提供给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政府动员违章单位或个人自行清除。经动员后仍不清除的,各县(市、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强制清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年9月22日——10月20日)。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总结经验,奖优罚劣。
六、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县(市、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组织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督查、督办本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定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落实群防群治护线机制,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联合执法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研究、部署严厉打击涉电犯罪活动,完善市县公安和供电企业打击涉电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阻碍专项治理行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理,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障碍物对电力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的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将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消除纳入到各县(市、区)安监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电力通道内的各种建筑施工行为,统筹考虑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防止挖掘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树木修剪、砍伐的协调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及时办理砍伐手续。在制订林业发展规划时,要依据电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保护电力线路通道,避免在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树木。
市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电力线路通道内无规划手续,影响电力安全运行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把好规划关,防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划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种植植物。
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园林绿化范围内电力线路通道内所有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景观植物时,事先和供电部门协商,保证种植景观植物的最终自然生长高度符合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距离。
市水利局: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电力线路通道内所有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严格电力杆塔周围采沙的审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电力通道内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规划公路沿线种植绿化带和规划道路、桥涵时,提前留出电力线路安全通道;加强道路施工大型机械作业管理,防止机械设备误碰高压线和损坏电力设施。
市供电公司:充分发挥专项治理的主体作用,打好“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攻坚战。协调各县(市、区)电业局摸底排查,掌握实情,积极主动将存在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情况及时通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对电力线路通道内危及到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告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供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章、谁整改的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二)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验收,严格考核。对专项治理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治理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立足长远,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今后每年均要在春季开展一次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充分把专项治理行动和常态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使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