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增强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1)集镇规划区内所有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定,杜绝各类违法建设;
(2)鼓励和引导镇区集中建设,采取盘活存量资产、土地流转等办法,实施片开发、片建设;
(3)集镇区主干线、集镇区内部接线等重点区域地段,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
(4)严格控制集镇规划区内非临街零星分散建房,引导居(农)民到集中居住区购房居住。
二、村庄建设与管理
(1)村庄内各类新建、翻建、扩建等房屋,要符合《村庄平面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规定,坚决制止规划点外各类违法建设;
(2)对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确定撤并的村庄要逐步实行搬迁,一律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确需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除危房经县政府批准临时翻建外,一律集中到集镇或中心村集中居住规划区建设;
(3)建筑形态、色彩、风格等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控制、减少零批零建;
(4)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民向集中居住点居住;
(5)因国家、省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影响,需另选村址建设的村庄,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道路两侧建设与管理
(1)严格控制国省道及县乡村主要干道两侧建设,并要符合《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和《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2)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建筑后退距离,即从公路路沿石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7.5米,省道不少于22.5米,县道不少于17.5米、乡道不少于12.5米,村道不少于7.5米;
(3)道路两侧建筑形态、色彩、风格等要统一、协调,杜绝零批零建。
四、责任追究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乡村两级为村镇建设、管理及防违建责任单位,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要专门建立队伍,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要认真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所有城乡建设项目必须报县政府审批,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要坚决刹住乡镇、村规划区外零星分散建房,坚决杜绝无证建房和不按规划建房。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将加大对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和重点督查力度,对肆意违章建设的要严肃查处,对擅自乱批、以罚代管、以罚代拆或明罚实放、对违章建设阻止不力、查处不及时或不彻底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