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企业技改投入积极性,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扩大出口进行技术改造;围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围绕培育我市核心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企业集团,拉伸产业链,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围绕节能减排,改善工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二、原则与条件
对符合以下原则和条件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置设备的,可享受市财政资金补贴。
1、由统计部门认定的、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购置的设备都不列入本文件贴补范畴;
2、技术改造项目必须过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报批手续完整。企业用于技术改造所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的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3、申请贴补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
4、申请贴补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已竣工投产,所购置的设备已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并实行一次性申报,单个项目只允许申报一次。
5、对分期投资的新建设项目,在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并进入定报企业以后,才可作为老企业列入贴补对象,在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后所进行的技术改造投资,才可列入本文件贴补范围。
三、贴补标准
按技术改造项目中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贴补,贴补标准按不同行业和产业,实施不同的比率。
1、凡投资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以及为节能减排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1.5%给予贴补;
2、凡投资机械制造、电动工具、船舶修造、精细化工、等重点制造业的,按1.2%给予贴补;
3、凡投资纺织服装、玩具等传统产业,以及其它普产业的,按1%给予贴补。
设备投资以购置设备的合法发票为准,未能提供发票的设备投资均不予贴补。发票的有效日期为年1月1日以后。
四、申报与审核
(一)申请贴补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提交申请表(样式附后)并附以下材料:
1、技改项目的备案知书或核准文件;
2、投资设备清单汇总表(样式附后);
3、购置设备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二)对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地园区或镇(乡)初审合格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审核。
(三)发改委接到初审材料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实地察看技改现场,并核查相关账据,对审核结果,签署审核意见。
(四)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每季度下发贴补资金计划,并由财政局按相关财务规定拨付到企业。
五、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企业加快技改进度,确保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企业贴补资金的管理,确保用于技改投入。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全额追回贴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