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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落实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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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落实方案

一、政务督查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桥港时代新”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府文件和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分解表中确定的事项,各镇乡、部门要及时进行任务细化和方案制定等工作,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序时进度。要对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协调服务,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文件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文件中决定由有关镇乡或部门落实的事项,镇乡、部门要及时拟定工作方案,适时组织自查,按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相关部门、镇乡要严格按照办理要求所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办理。

(四)加强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领导同志明确交由有关镇乡或部门办理的批示件,应由有关镇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阅批处理。办理结果反馈材料要事实清楚、措施切实、结论准确,在规定时限内以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名义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加强对市民来信来访情况的办理督促检查。对市民来信来访(包括省政府《省长信箱》来信来访、市政府《市长信箱》来信来访、市政府热线来电来访和本市《市长信箱》来信来访)。要规范流转,如期办理。涉及重要内容的来信,要由镇乡、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处置,确保办理质量。

三、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方式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实行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督查与调研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政务督查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督查工作方式。

(一)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1.加强自查。各牵头部门、协同单位遵照《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所规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按季度对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逐项自查,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对策措施,填写自查表(附件1),并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附上电子文本报送市政府办公室。2.组织抽查。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和市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督查与调研、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督查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综合,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领导,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文件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文件交办事项以《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知单》(附件2)形式交有关镇乡(街道)、园区、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会议和文件所确定的工作时限反馈报告办理结果。市政府办公室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电话督办和上门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以报形式报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镇乡(街道)、园区、部门。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会同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采用电话了解和上门督办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在政务网站上动态公布。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办理的,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或市政协委员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以报形式报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时向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反馈督查情况。

(四)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市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知单》的形式将市领导交办事项转有关镇乡(街道)、园区、部门办理。一般批示件,承办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报告办理结果。市政府办公室按季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市领导批示与反馈专报,上报市政府领导。

(五)市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的督查。市政府办公室按部门职能和属地管理要求,将来信来访件直接或经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镇乡(街道)、园区、部门办理。建议、咨询类的普来信,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上级政府或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应按其规定的时限办理。确有具体原因来不及办理的,要与来信人联系告知原因。办理结果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回复来信人。对各镇乡(街道)、各园区、各部门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统计办理数据和选取典型案例编发督办信息,上报市政府领导,报市效能办和承办单位。

四、加强督促检查组织领导

各镇乡(街道)、各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来抓。要健全督查机构,明确一位领导负责督查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督查工作。要配备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督查人员,确保各项督查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