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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办〔〕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环境创优总目标,按照“福民强市,贵在持续”的总体要求,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考核对象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对象为19个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63个市政府部门及单位。(考核单位名单详见《通知》附件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对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
三、考核内容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政办[]8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政办[]118号)、《关于印发政府法制信息与宣传考核办法的通知》(政法[]4号)等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保障、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通知》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自查自评。本年度12月底前,各考核对象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二)提交报告。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所列项目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和自我打分的考核内容分解表提交综合考核组负责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人员一并带回。
(三)组织检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考核对象报送的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年度综合考核的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抽查和打分(考核对象不具备考核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职能而无法开展该项工作,经考核机关核实,对该项目以分值的80%打分)。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从司法机关、信访机关、监察机关和新闻单位收集相关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开展外部评议。考核机关组织对63个市政府部门及单位进行外部评议。外部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效果和行政执法程序。
(五)确定结果。在收集资料、自查自评、组织核查、开展评议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定,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两个部分。考核分值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采取内部考核方式进行,内部考核分值100分;对市政府各部门及管委会的考核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内部考核分值占80分、外部评议分值占20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60分以上至90分)、不达标(6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对象全年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或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不评为优秀和达标等次。不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未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不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纪律
一要坚持标准。负责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中限定的考核指标、方法程序和评分标准,查实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实认定打分,填明扣分原因,不得敷衍了事,不得平衡照顾。
二要客观公正。要本着对组织、对被考核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不准歪曲或隐瞒考核真相,隐匿或篡改考核资料。要严守工作秘密,不准向外透漏考核的有关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公正公平,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要理顺关系。各综合考核组负责该项考核工作人员要提前与被考核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合理安排考核中的具体时间。各被考核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考核人员开展工作,按考核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现场考核后5日内及时向考核组提供。被考核单位要反映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不得阻碍、干扰和刁难考核工作人员。
四要明确责任。负责该项考核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考核任务。要服从大局,自觉服从考核组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准擅自个人行动、随意离岗,无特别重要事情,中途一律不准请假。
五要廉洁考核。考核人员不准参与有碍考核公正的娱乐活动,不准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与考核工作无关的要求。凡考核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违反纪律要求现象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六要接受监督。凡被举报并经调查核实,涉及违反纪律规定的被考核单位,可视情况直接确定为不达标等次,并建议纪检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反纪律规定的考核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抓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和有力保障。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牵头、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相关责任人要具体落实,切实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