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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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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温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建立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坚持紧贴中心工作,紧贴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区委、区政府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实施紧密结合,努力在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大力纠正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机关“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必须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坚持在政府和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优势互补,努力做好具有行政监察特色的工作,使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必须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应。各部门要密切联系业务,将行政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行政管理的活动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并针对行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研究和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五是必须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政监察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执法监察的选题立项、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使行政监察与业务监管有机结合,做到不包办、不替代、不越位,努力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综合效果。

六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整体性、科学性、有效性,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宏观指导,逐步丰富完善。

二、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行政监察工作

(一)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认真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事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事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等挂钩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医药采购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要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围绕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当前,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区政府实事工程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区政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新城等重点工程和区政府实事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力度,保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认真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必须严肃查处。

(三)大力推进廉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区委提出的“三不参与”,提高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以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事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案件,推动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廉洁从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和权力滥用。

(四)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效能提高,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重点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评估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勤政高效。继续推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部门和单位办事制度公开,深入推行区级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社会公示、网上投诉等有利于加强监督的制度和办法,促进政府机关“阳光行政”。认真受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完善机关服务奖惩制度,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一系列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实行对领导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继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发挥审计监督功能。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村级经济和财务管理,认真执行“村账街道代管”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会计工作和财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认真研究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源头治理的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工作制度

区监察局在合署办公体制下,要积极探索、深入实践,健全完善行政监察各项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署办公体制要求,明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职责权限和议事范围,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监察事项,及时研究解决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完善监察机关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监察局长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监察机关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质询和监督的制度、向同级政协和各派等通报工作的制度。健全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监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行政监察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水平。

(二)实施有效指导。要根据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适时研究和制定政策规定,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检查考核的标准,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明确分工和责任,搞好协调和配合。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了解和掌握行政监察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并督促其改正;对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规的,要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