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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市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字[]1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市林业局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中全会和中纪委次全会及省、市纪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依法推进,典型带动、总结提高、科技加力、探索创新、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以《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大力推进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林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做好“会审会”和“科务会议纪要”二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重大事项和重要行政权力的行使,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事项的决定实行“会审会”和“科务会议纪要”制度。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决策机制建设,不断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的听证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不断提高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和程序化。一是逐步扩大行政权力公开范围。按照配置科学、运行公开、程序合法、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将公开透明要求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权力运行全过程,实现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按照省《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政[]152号),制定完善具体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裁量理由、法律依据、裁量幅度标准和裁量结果等重要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以“涉及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的动态公开。
(三)着力推进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字[]93号),加快推动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以便民、高效、廉洁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服务窗口运行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服务窗口建设的标准化水平;按照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要求,逐步实现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林业行政服务窗口;继续抓好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制、统一收费制、AB岗制及投诉处理、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审批、服务的规范和监督,提高现场办结率;按照《建设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政[]102号)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服务。
(四)规范完善,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加大有关涉农惠农相关政策和制度,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占林地补偿、涉农补贴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明确公开方式,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平台,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理顺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明查暗访,积极探索新机制。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性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随机进入,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新机制,特别是林业行政服务窗口运行情况的社会反馈和民意测评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