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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信贷增长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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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信贷增长工作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信贷工作思路和任务

(一)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这条主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信贷增长预期目标:年全市银行信贷增长预期目标是:存款增长40%左右,余额达到400亿元;贷款增长30%左右,余额达到130亿元。

二、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保证信贷投放的总量增长

(一)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继续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和良种良法推广、优质粮食和特色粮食生产的信贷投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农村电网、公路、沼气、通讯、节水灌溉、塘渠疏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震安居和生态移民等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特色基地建设和畜牧水产养殖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打造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是支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

五是加大对劳务经济的信贷支持。积极为农民工转移培训、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六是加大对扶贫工作的信贷支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开办【】29号),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增强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工业强市步伐

一是依托辖内矿产资源、水电资源和农业资源优势,围绕铅锌、黄金、水电等“六大主导产业”,精选项目,集中资金支持有一定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积极挖掘、培育能够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企业群体。

二是认真贯彻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适合我市中小企业起步和发展的信贷营销手段和融资工具,建立与中小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贷款发放与审批程序,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是支持循环经济,培育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有重点地支持一批具有陇南特色的绿色食品、白酒、制药、建材、小水电等工业发展。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节能降耗的力度。优先支持缓解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环境污染状况、降低资源消耗的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型工业;发放技术改造贷款,提高能源、资源和原材料开采和加工效率,鼓励企业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提高资源的多次使用效率和循环使用效率。

五是大力支持市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外汇收支便利化。

(三)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支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围绕国家和省、市确定的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灾区基础设施重建等重点建设项目,深入研究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和项目发展前景,适时适当地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积极关注和研究兰渝铁路、兰海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需求,加强项目分析,确保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

(四)落实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一是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38号)要求,及时调整贷款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严格落实与高校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协调配合,在加强贷款审查和管理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诚信教育,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面。

(五)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扩大内需为着眼点,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134号),结合当地消费特点和消费市场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改进和完善汽车贷款担保抵押方式,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支持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拓展消费信贷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的消费信贷热点。大力推进银商合作,推广银行卡的结算和支付,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着力培育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安居工程为重点,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302号),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的,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合理下浮利率,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合理调配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灾区重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全方位做好全市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一)加快农户住房贷款发放力度。农村信用社要以现有小额贷款管理机制为基础,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便利农户办理住房重建贷款。在财政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已经到位并投入建房后,根据建房工程进度和实际资金需要发放,并尽可能加快投放进度,并合理确定农户住房重建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及偿还方式,减轻农户前三年的本金偿还压力。

(二)落实好灾区各项优惠政策。发放灾后重建贷款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地震灾前贷款因灾延期偿还的有关政策,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且符合有关政策的各项贷款,在规定宽限期内,继续给予“四不政策”(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优惠。

(三)积极主动参与灾后重建。要围绕灾区重点基础设施、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列入国家重建规划的工农业项目及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灾区中小企业、因灾失业人员等社会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加大信贷投入力度,促进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完善信贷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一)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人民银行在实施“窗口指导”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时,根据资源型地区的特点,引导金融机构把信贷资源用在更有发展潜力、更有竞争力的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新型建材、清洁能源等产业开发上,用在有利于培育和壮大资源开发的农业特色产业开发上,发挥信贷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二)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现有信贷管理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特点,完善现有信贷管理方式,建立符合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在加强信贷管理、集中信贷审批权限的同时,要努力形成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信贷营销模式和风险控制机制。二是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把握行业、地区、企业支持的重点。把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以及我市经济发展规划的产业作为支持重点,重点关注能大量吸纳就业、技术含量高、产品有市场、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能够出口创汇等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和我市目前积极引导和支持的科技型企业。三是改进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客户,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信贷人员的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上应强调中小企业信贷人员收入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

(三)进一步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各国有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要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县级支行的授权,合理调整农村网点布局,研究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的具体办法。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小额信贷渠道将资金返还农村,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村镇银行要发挥机制灵活作用,加大贷款营销,促进贷款增长,着力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四)落实政银企协作机制。逐步建立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磋商机制,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绩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等形式,共同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和银企服务平台。

(五)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配合政府部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协调司法部门加大银行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自主经营和自主决策,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人民银行要继续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信用村镇”和“信用社区”建设,优化当地信用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六)丰富金融服务手段。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开展以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树立金融服务的良好形象。要改善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努力提高商户普及率和持卡消费率,尤其要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积极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提供更加高效的财务管理和保值增值服务,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财务管理平台、财务分析工具和多层次的投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