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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统党风廉洁发展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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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统党风廉洁发展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政廉政开展工作,文明高效提供服务,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中央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征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为突破口,保持纪检监察工作遏止腐败的强劲热头;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创新为动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手段,确保全面完成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社会综合满意率在全区继续保持重点执法部门行风评议第一名,站稳行风建设的最前排。

(二)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全市国税系统前列。

(三)确保党员干部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能涌现一批廉洁自律、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廉洁自律开展纪检监察。遵循教育要扎实、制度要健全、监督要得力的工作原则,以权力观、利益观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凝聚力。

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守法、廉洁奉公教育为主题,以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为根本,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督促党员干部能够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记“两个务必”,坚持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为群众做表率,当榜样。在各单位、各部门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及相关党内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重要内容。

体现特点,严格执行“三禁、六不、八公开”的各项规定。要坚决按照“368规定”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教育、严格要求、认真管理、有效监督,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牢记从政道德、严守执法工作底线,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规范执法,并能把“368规定”全面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个环节中去,体现到日常工作各个方面里,以“368规定”为载体,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相结合、相协调,以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推进税收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执行两个《条例》,按照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问题引咎辞职制度。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实行谈话诫勉制度。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党员干部沿着道德、纪律、法律的轨道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把税收执法权真正用到为国聚财上来。认真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参与赌博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影响国税形象问题。在廉洁自律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自觉做到“四不”,1、不违反规定收送钱物;2、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非法谋利;3、不参与赌博;4、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努力以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整个国税队伍的风气不断改善。

纠建并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两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奖惩兑现落实到位,注意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有效实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一起计划安排,指导落实、监督检查。通过强化教育预防体系,明晰分解考核体系,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切实解决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促进责任制落实。

(二)围绕税收征管开展执法监察与案件查办

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大力查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因疏于管理、淡化责任而造成的税款流失和征管漏洞。注重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惩防并重的惩戒和预防体系。

坚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原则,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围绕税收征管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部分纳税人经常性停废业、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加大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立案查处,应予纪律处分的要严肃予以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执法监察的事后查处行为逐步转向事先制度预防、事中纠正整改,通过对征、管、查的全过程监督,做到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尽量使税收征管工作少出漏洞、征管质量能不断提高,努力推进源头预防工作制度尽快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内领导包案责任制,严肃处理各种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出现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问题。二是要突出重点,紧抓线索明确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368规定”的各种违纪问题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等抵扣凭证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认真查办各级纪委交办的案件及司法、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实行标本兼治。正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保证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要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做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切实把握好以事实为根据,以相关法纪规定为准绳,以调查取证支持的程度为条件,审慎分析案情,提出正确的结论性意见。做出的处理决定既要对组织负责,也要对被检查人负责,要经得住历史和相关政策法纪规定的检验。要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研究,加强案件分析,查找案发原因,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堵塞管理漏洞。要立足挽救和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监督,注意防止和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把教育和管理贯穿于案件查办工作的全过程。

尽职尽责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注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的生活实际困难,善于发现税收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善于通过信访,发现、分析、排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的线索,注重从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税务稽查、内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要建立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尽力将各种矛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和部门,控制问题的蔓延,减少和遏止不良影响,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维护国税形象。

(三)、围绕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开展效能监察

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使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接受内外监督,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深化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等能够促进纠风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格税纪,认真纠正还在个别部门、个别人中存在的工作方法简单、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甚至互相推诿扯皮、刁难纳税人的问题,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要坚持“三依靠”的工作原则做好今年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工作,即,紧紧依靠全体干部的努力来保持行风测评第一名;紧紧依靠征收一线同志们的辛勤付出来提高纠风工作水平;紧紧依靠基层单位的认真探索来创新纠风工作思路与工作载体。在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工作中要树立规范执法与文明服务并重的纠风工作新理念,以科学管理、文明高效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民主评议评议向下延伸。

纠风工作要坚持自身真抓实干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纠正部门不正之风与文明建设相结合、纠风工作与税收行政执法和岗位素质提高相结合、纠风正面教育与案件查办分析相结合等原则。继续坚持“两个延伸”,将纠风目标责任向基层国税所、办税服务厅延伸。努力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明察暗访的力度,市局将采取不事先通知方式,对基层窗口单位进行暗访,促进窗口建设,树立国税形象,巩固纠风成果。二是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或纠风办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针对各单位在省、市政府纠风办“民心网”上的投诉,要坚决严肃的进行查实,如有违反纠风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

推行“三能”窗口,在优质高效中体现方便纳税人。即:“一窗多能”服务纳税人。进一步完善“一窗多能”办税模式,提升全局所有办税服务窗口工作质量,实现窗口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实施“一厅多能”服务纳税人。将有关涉税业务逐步转到服务窗口办理,努力完成涉税审批业务的前后整合,真正做到方便纳税人。实施“一员多能”服务纳税人。在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各项税收政策业务、多项工作技能,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与综合工作能力,实现窗口人员的高素质,努力做到“一员多能”。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懂纪检监察政策、懂税收管理业务、会查帐、敢办案的“两懂一会”标准,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组织保证。

坚持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学习活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三种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税收工作、勤奋敬业、敢于监督的能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税收业务学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围绕税收征管开展执法监察的能力,培养监察干部能发现问题、会分析问题、敢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习的应用性。三是认真学习《实施纲要》,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把握《实施纲要》核心内容,并有积极贯彻执行的能力,增强学习的紧迫性,保证在强化监督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

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税收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去,实行全过程监控;要在坚持对税务人员执法执纪行为进行廉政监察的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效能监察,提高监督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多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分析新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报告党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予以研究解决;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性、敢于碰硬的精神,经受住腐蚀拉拢的考验;要检查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还要适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和税务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对税收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将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必要的人力、经费、交通工具等,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通过干部交流轮岗、选调和培养一些熟悉财政、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干部,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结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线,面临严峻考验,更需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旺盛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