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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茶亭镇“行政效能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以制度管理和行政监察为手段,以人民群众和部门单位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制度创新,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政令畅通,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实现“跻身全市五十强,建设和谐新茶亭”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镇村要争创“四个一流”,即:建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展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四个提升”,即:服务意识得到提升,创业精神得到提升,能力素质得到提升,执行力得到提升。力争在五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和执政为民的权力观。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镇村行政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公共事务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权力型”转向“责任型、依法型、服务型”,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及行政效能考核办法等,力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进镇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五是突出问题及时化解。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查找镇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不够、办事不快、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实施范围:镇机关和各村、社区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1日----3月31日)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茶亭镇“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许凡
副组长:高峰
成员:何建新徐建林唐永岗谭浩波朱小彪易皋
刘新辉余洪波刘树松
镇行政效能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作方案和活动进度的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听取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搞好跟踪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召开镇村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镇机关和各村、社区开展行政效能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在全镇营造层层抓效能、人人讲效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制度(4月1日----4月15日)
1、发放调查问卷。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当前镇机关和村、社区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问卷调查和测评。
2、组织学习讨论。围绕“强素质、优服务、促发展、创满意”为主题,广泛开展“三会一谈”(即召开领导班子专题座谈会、党委(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解放思想大家谈”等)活动,进一步找准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3、建立完善制度。按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调查问卷、学习讨论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行政管理制度,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效能考核办法等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加强效能建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督查(4月16日----年1月16日)
1、督查内容:
(1)镇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对照《茶亭镇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指标》(机关干部),主要涉及:制度执行、工作履职、工作作风、效能监察四个方面21项工作指标;
(2)各村、社区:对照《茶亭镇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指标》(村级组织),主要涉及:政令畅通、工作履职、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效能监察五个方面;
(3)各村、社区干部:对照《茶亭镇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指标》(村、社区干部)予以执行。
2、督查方法:
一是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以及干部对照《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评估,并按期将评估表交镇行政效能办公室;
二是镇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估;
三是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及受理的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举报和投诉,镇行政效能办公室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原则上每个月专项督查行动不少于两次。
通过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分析效能建设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提高行政效能整体水平。
3、督查反馈:由镇行政效能办对每次进行的督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反馈至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四)总结评比(年1月17日----年1月23日)
我镇行政效能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问卷调查评估、不定期督查评估与综合检查评估相结合的办法,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同期进行,评估结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1、镇机关和各村、社区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占行政效能评估的20%;年底,通过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执法、行政效能监评企业及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占行政效能评估的20%。
2、镇行政效能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不定期督查结果占行政效能评估的30%;半年度及年底,镇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互查互评等形式,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评估体系对各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查评估,半年度及年度综合评估得分各占行政效能评估的15%。
3、自查评估和综合检查评估采用100分制打分;不定期督查结果采取扣分制,满分100分;问卷调查评估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估,计分标准为:[(“好”票*1+“较好”票*0.8+“一般”票*0.6+“较差”票*0.4)/收回的有效测评表张数]*100。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机关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抓出成效。
2、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过程中,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解决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行政效能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同时,及时曝光和通报一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反面案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推动行政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3、统筹兼顾,“两不误、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与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的实绩来检验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通过行政效能建设,使镇村的精神面貌更好,行政效率更高,执行力更强,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