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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开展效能建设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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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开展效能建设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交通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望城县委办公室、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章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文明、诚信、和谐”的望城交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通过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解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望城经济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为望城“全力打造新城区、实现三年大变样”和“湘江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效能保障和环境支撑。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望城县交通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辉宏

副组长:虢军(常务)、彭运军

成员:陈浩、赵昂、李小林、焦继威、熊挺芝、金建安、邓力、徐特、丁榕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陈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望城县交通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方案,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11月下旬)

1、强化业务素质培训,确保优质高效服务。加强思想素质教育,推行在职培训、专题讲座、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相关业务知识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交通队伍行政能力、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在全系统推行《望城县交通局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开展以“做人民满意的交通人”为主题的大讨论,使全体干职工牢固树立“交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交通兴我荣,交通衰我耻”的荣辱意识;牢固树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服务意识。

2、全面清理审批收费,严格规范管理行为。以清理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为契机,按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和规范审批收费项目,依法、合理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项目。

3、严格控制涉企检查,优化运输经营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运输企业的各项检查,要提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严禁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严禁不经备案擅自检查和随意检查;除涉及人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执法检查以外,严禁在“宁静日”(每月1-20日)进行检查;严禁执法人员无证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4、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大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实行经费预算制和大额支出集体审批制,从严控制四项费用,会务接待、庆典等活动,坚持精简节约,不铺张浪费。

5、切实压缩办事时限,大幅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时限的要求,公开承诺并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工作效率提升30%—60%。对服务对象上报的各类报告,按提升60%效能的原则,制定分类的时间表进行公示,实行限时办结制。

6、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全力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公开职权依据、明确岗位权限、明晰运行流程,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由局法制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交通法规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实际,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望城县交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11月底前将岗位责任、办事流程、责任追究等制度汇编成册后,报县法制办备案。

7、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全部实现在线办理、网上许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望城县公众信息网和望城县交通局网站以及公示栏、宣传栏等主动公开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监督渠道等信息,做到依法公开、阳光透明、方便群众。

8、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各单位要在7月上旬成立自查自纠专门机构,围绕文明、诚信、优质、高效服务的主题,从作风纪律、廉洁行政、效能办事、服务意识等方面,查问题、找差距,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排查,深入剖析,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现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12月下旬)

认真总结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经验,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修订规章制度等途径,建立健全交通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和整体服务水平。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安排,加强配合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全力保障各项组织的开展,确保活动开展上质量、上档次、出成效,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严肃纪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消极怠工,影响交通队伍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同志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