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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市*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83号)文件以及《转发区开放办拟定的*区*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9号)文件精神,定于今年六月,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整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服务、提高效能、确保增长为目标,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服务月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企业服好务、解难题、办实事,帮助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加快促进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做贡献,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各科、室、处、中心、所在服务月期间,要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为主题,本着创新服务方式,制定支持措施,解决难点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二、活动安排
服务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以下几项重点活动:
(一)动员部署。在全系统范围内下发《*区司法行政系统*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活动计划及方案,并组织本部门内部人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搞好宣传发动,全面启动本系统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
(二)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定于6月29日上午为局长接待日,届时局长、分管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待和受理各类企业及单位的法律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处级以上领导走访企业活动。建立领导联系企业服务制度。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区司法局*年第二季度执法评议工作。要明确执法评议工作的时间和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以及具体要求。通过制作并发放调查问卷,从政务(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行政等几个方面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五)组织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系列服务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系列服务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营造企业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科要在继续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过程中,结合“法律五进”活动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要通过印发法律宣传手册、法律知识汇编,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园地建设,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小分队、资深法律工作者等队伍开展法律咨询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建立企业普法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普法骨干培训。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两类不同对象,有重点地进行分类指导。重点要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其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增强企业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2、加大企业纠纷调解工作力度,打造最和谐的创业环境。
社区矫正科要努力完善大调解格局,为企业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要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帮助、扶持企业完善调解格局,在具有一定规模、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协助企业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处理纠纷。要积极为企业调处疑难矛盾纠纷,为当事人释疑解惑,预防涉企矛盾纠纷的产生。
3、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打造最优质维权环境。
公证处要调整服务理念,由坐堂等待办证转变为主动上门服务,综合运用证明、现场监督、咨询、顾问等职能,为企业改制、企业融资贷款、明晰产权、公司的创立和发展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公证服务。要主动介入、全程参与,不断拓展公证服务的深度、广度。要注意总结经验和教训,对社会效益显著的公证项目,及时总结上报。要通过简化程序、减免费用等方式减轻企业在办理公证业务上的负担,提高涉企办证数量,加强企业对风险的防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基层人民调解科要建立健全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开辟一条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要组织全区广大律师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要从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申请注册到调解纠纷、法律咨询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指派优秀律师等深入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要组织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企业提供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及时办理企业劳资纠纷、欠薪上访和工伤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涉企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加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12348”热线电话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建设。加强对案件办理和解答咨询中获取信息的研判分析,及时与相关企业交流和沟通,促进企业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做到依法执行国家劳动用工法律制度和政策。要加强服务企业的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继续加大对企业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简化援助手续,提供便民措施,建立快捷便利的办案机制和服务网络,方便涉企涉法援助案件的及时受理,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
各街道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优势,结合九项工作职能,配合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系列服务活动。要搞好对本辖区企业的法制宣传,努力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本次活动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服务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效、责任落实,各部门之间要顾全大局,相互协调与配合。
(二)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切实把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落到实处,确保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察推动。局督察研究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各部门服务月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报道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大力介绍服务企业的工作经验。
(四)及时总结表彰。各部门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服务月活动期间的相关信息和简报,并于6月30日之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局办公室进行总结上报。对于成绩突出、事例典型、服务效果好的部门将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