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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假日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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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假日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需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其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预防预警信息、信息与新闻报道、预警级别、预防预警行动、分级响应、基本响应程序、应急结束、指挥系统技术保障、通信保障、抢险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供电保障、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预案实施时间等,具体材料详见: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节假日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人员密集型场所和重大活动即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庆祝庆典、商贸洽谈、游园灯会等群体性社会活动期间各类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紧急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期,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批把关,全面细致地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以及重大活动举办场地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活动安全事故的主体。根据其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四)联动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政府与驻地部队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l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全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武装部、建设局、环保局、工业经济促进局、交通局、气象局、信访局、邮政局、电力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公安局。

2.1.1指挥部职责

负责研究部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实施抢险、调度和事后处置等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安局负责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现场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动公安警力参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民政局负责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军队参加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并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

信访局负责收集由安全事故引发的各类信访信息,积极缓解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避免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

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

建设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邮政局、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确保应急指挥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2.1.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接受和办理各部门向指挥部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指挥部召开的应急管理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协调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等工作。

2.2其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人员密集型场所和举办重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可能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1.2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员密集型场所和举办重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详细信息要于事发后1小时内报送;对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经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详细信息要于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

3.1.3上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

3.1.4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信息与新闻报道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3.3预警级别

依据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4预防预警行动

3.4.l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3.4.2指挥部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4.3当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5预防支持系统

3.5.1加强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硬件建设,加大装备器材的研发和投入力度,提高节假日前和重大活动前的安检工作科技含量。广开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大型活动现场X光机、干扰仪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等安检器材的配备。建立完善场馆电视监控和探测系统,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有机结合。

3.5.2人员密集型场所责任单位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与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人员,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配备完好的应急广播、照明设施等。

3.5.3加强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和值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保卫和安检质量。

3.5.4在公安部门基层单位和各部门保卫人员广泛开展安全事故知识及个人技能培训,加强跨系统综合演练,提高值班和值勤人员单兵作战和现场处置能力。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Ⅰ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长任执行总指挥,组织指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重大安全事故(Ⅱ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组织指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较大安全事故(Ⅲ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事故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指挥部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一般安全事故(Ⅳ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事故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和事件的具体指挥处置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当确认安全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市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2.2扩大应急

如果一般安全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领导,经批准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3社会动员

依据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由市政府报请唐山市政府批准,制定社会动员方案,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事故信息,实施现场动员,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4.3应急结束

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应急保障

5.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

5.2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以政务有线和无线专网为核心,整合社会公共网络资源,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

5.3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5.4应急队伍保障

5.4.1专业应急队伍

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是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

5.4.2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

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城市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

5.4.3应急队伍调动

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各部门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指挥部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5.4.4应急队伍演练

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5.5交通运输保障

由交通局负责,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交通保障。

5.6医疗卫生保障

由卫生局负责,根据“分级救治”原则,分阶段(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组织实施救护。

5.7治安保障

由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打、砸、抢”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紧急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现。

5.8物资保障

工业经济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5.9资金保障

由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工作。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简化工作环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相关手续,确保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10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障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新晨

6、善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现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

7.2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同时,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或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保卫部门对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申报未经批准而举行的重大活动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