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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解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扶贫解困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为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扶贫解困工作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采取职能部门承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走访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级上报,确定帮扶对象。扶贫解困对象主要为城乡低保户、受灾户、贫困户、优抚对象和城内特困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在扶贫解困方式上,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活动,千方百计解决好贫困群体的生活难题。
三、工作任务
(一)解决城乡困难户越冬取暖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城乡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中,农村200万元,补助8000户,每户250元标准;城镇600万元,补助1万人,人均600元标准。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
2、由总工会负责,县委督查室督办,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在两节期间对所帮扶的城镇“一帮一”户进行走访慰问,直接捐赠煤、玉米芯、玉米秸秆压缩块等取暖物资(每户按半吨煤标准),以帮助其解决越冬取暖问题。此项工作于2010年1月25日前完成。
(二)解决极贫户口粮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在“爱心超市”以口粮的形式,无偿救助城镇低保户中的极贫户,救助500人。
2、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60万元,用于购买救济口粮,救助农村受灾户、贫困户6000户,2万人。
(三)解决城乡特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大病救助资金34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解决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低收入人群及因病致贫户的医疗救助问题,救助农村400户、城镇200户;90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老党员、孤儿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救助3万人;50万元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双低”人群医疗救助保险费用,救助1万人。
(四)解决贫困人口住房问题
1、由建设局牵头,城工委配合,对上争取资金150万元,为1645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特困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困难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此项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2、由残联负责,对上争取资金45万元,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60户。
(五)解决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问题
1、由妇联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6万元,为所包扶的贫困女童发放助学资金,救助53人,每人每年300元标准。
2、由教育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430万元。救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
3、由团县委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希望工程救助资金3.6万元,救助特困大、中、小学生,救助标准为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180元。
4、由残联负责,对上争取资金1.7万元,资助残疾学生28人,并推荐11名残疾人到省残联体校学习。
(六)解决贫困户过春节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各界捐款,筹集捐款6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筹集的善款用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款标准:在职正、副处级干部每人200元,正、副科级干部每人100元,村党支部书记每人1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60元,捐款人数以在职干部职工人数为准;单位捐赠1个工作日的办公经费(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国企、民企、私企、股份制企业)捐赠1日的净利润;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参考以上标准捐赠,多捐不限。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捐赠款交到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部捐赠款存储到县慈善会专户。在“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中,招商办负责全县招商企业统计和对招商企业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商务局负责全县商贸企业统计和对商贸企业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工商局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数统计和对个休工商户捐赠工作进行督办;财政局、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统计,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核算生产和经营性企业1日的净利润;各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人数统计和对本系统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并负责送交捐赠款。
2、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县领导深入乡(镇)村、社会基层,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贫困党员和受灾农民党员,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慰问本单位、本部门贫困党员活动,利用留成党费对全县部分贫困党员给予补助。
(七)解决贫困人口缺乏生产技能问题
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有培训愿望的城镇困难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利用再就业资金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课时计算,每人可给予补贴500至800元。
2、由扶贫办负责,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组织种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30个贫困村,对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3000人以上,使每个贫困户家中都有一个种养业明白人。
3、由残联负责,免费送6名残疾人到市职业技术学校参加技能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贫解困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典型事迹,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人士扶贫解困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核清救助底数。各乡镇、城工委要组织专人积极深入到村屯、社区,详细摸清本乡镇和各社区受灾户、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的底数,确定好被救助对象。
(三)积极争取资金。组织部、总工会、民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保证资金按时到位,足额发放,确保扶贫解困工作顺畅开展。
(四)规范款物发放。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扶贫解困款物的发放工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工作不负责任、营私舞弊、截留款物等行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把扶贫解困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单位开展帮扶情况、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办。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2009年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李德顺,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雪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侯兴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肖德厚同志担任,成员由纪检委、监察局、总工会、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妇联、团县委、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扶贫办、城工委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郑秀艳同志兼任。办公室统筹负责扶贫解困帮扶对象的确定,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的总结和反馈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把扶贫解困工作抓实落靠,确保扶贫物资及时发放到位。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