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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区范围内所有8个月至14岁(即**年10月11日至**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是否患过麻疹,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卫生局、教科文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广电办及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的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指导、协调、接种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
区卫生部门:负责制订麻疹强化免疫技术实施方案,装备、分发接种疫苗和器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培训指导、质量监督评价;加强麻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监测和处理接种不良反应,认真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热线电话(**);市三院在异常反应技术上予以支持,确保急救车辆(120)的正常运行。
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告家长通知书”,安排接种场所,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有序开展接种;
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区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公安部门:配合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摸底调查、发放接种告知书及接种组织工作,重点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出租房等流动人口居住地开展摸排调查,摸清常住儿童、流动儿童底数,分别登记造册、汇总上报,并妥善保存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按时完成接种任务。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覆盖面广,目标儿童数量多,时间短,摸底、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构建和谐**,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强化免疫任务。
(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新闻报道、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的防治知识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意义,认真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内儿童以及非在校儿童监护人的宣传工作。
(三)细化措施,强化摸底登记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居家等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方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非在校儿童摸底登记由各乡镇、街道办组织村委会、居委会逐户进行。区卫生部门要对各地摸底调查进行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工作于**年10月10日前完成。
(四)精心组织,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区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精心组织强化免疫苗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确保接种安全、有效;要根据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技术方案,对参加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依法接种,规范接种;要制订麻疹免疫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大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或已发生的接种异常反应,由区疾控中心会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积极处理,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五)落实经费,严格实行免费接种。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国家免费提供。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其他费用由区财政负责统筹解决,并予以保障。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查漏补种,强化乙肝免疫活动。对15岁以下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等公共卫生项目是国家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各有部门要结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做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免费接种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卫生部门另行制定下发。
四、加强督导检查与评估
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对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要派驻指导组,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报表报送区卫生部门,由区卫生部门上报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督导评估,并予以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或者年内出现本次强化免疫目标儿童发生麻疹疫情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接种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