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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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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会议和《民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省民主评议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践行民政部门“对党尽职、对民尽心,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水平,省厅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着眼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构建民政惩防体系,着眼解决制约民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年初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巩固系统行风建设成果,在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建设水平上下功夫。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机关整体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作用明显,重点部门群众信访投诉明显减少;三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行政权力实现网上审批和在线监察;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规范,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到位;干部队伍整体作风有新的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民政发展环境。今年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省委、省政府对优化政务发展环境非常重视,决心大,要求严,各级要借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切实解决个别地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服务差、效率低的问题,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和质量,实实在在地为全省大局服务,为民政发展服务,为保障对象服务。

(二)加强基层窗口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民政部要求,今年在全系统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优抚医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单位、光荣院、敬老院、军休所、军供站、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地名服务机构和乡镇民政办所等十三类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省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要在分管的各类窗口单位中各选定1~2个单位进行试点,研究建立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评定办法、管理方式等;各设区市民政局要集中选择1~2个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窗口单位组织试点,取得经验;各部门和各市确定的试点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定办法等,要分别于5月10日、6月10日前报省厅行风办,省厅将适时组织研讨交流、总结推广等。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省厅决定,今年重点在殡葬、婚登两类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对这两类机构反映强烈的价格虚高和搭车收费等问题。以上两类机构的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调研,查找问题、深挖根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和婚姻登记机关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自纠;切实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年内,省厅和各市要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加强救灾、低保等专项资金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要依据省厅制定的《**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着重开展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等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我省支援四川平武援建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救灾、低保资金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尽快建立和完善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年内,省厅重点对设区市、扩权县和资金分配数额较大的县进行抽查;各市、县(区)按一定比例组织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两类资金运行安全。

(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按照省、部有关要求,今年要重视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民政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的监督和评议力度,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监察部和民政部将在今年5月底前重点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脱钩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年内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的脱钩试点工作。各级负责行业协会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要自觉予以推进,适时组织调研和试点,探索建立对行业协会的评估体系和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服务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一些组织政会政企不分、职能错位、行为失范和乱办班、乱收费等问题。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廉政预防的整体水平。各级要组织专门力量,着手建立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二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三是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进一步削减下放和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三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和在线监察,尽快实现与省厅的网络连接。

(七)加强行风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系统行风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各市、县(区)民政局,要把省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细化,注重行风工作的长远建设和协调发展,特别要重视对行评成绩长期落后单位的改进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把行风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各级班子成员下包一级的分包责任制;进一步把行风建设寓于民政业务和管理之中,以行风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果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开展,以民政业务落实效果推进行风建设真正上水平、上台阶;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不断提高行风工作的整体质量。要广泛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评议基层窗口单位和基层评机关、万民评民政活动,积极参加本地组织的阳光热线、阳光服务和评议代表咨询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带队上线,主动开展行风承诺、践诺和述职述廉工作,正确运用评议成果和社会监督力量,真正达到通过行风促进事业发展、提高队伍素质和优化政务环境的目的。

四、方法步骤及结果运用

今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自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为一个年度。

(一)评议步骤。评议工作分上下半年两个阶段,上半年评议阶段为2009年3~7月份,下半年为2009年8月~2010年2月。评议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组织社会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为主,与本级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问卷测评(占总成绩的95%)。全省统一组织,全年共发放群众满意度问卷21万份,两阶段平均成绩为单位年度总成绩。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主要从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社区居民等13类社会群众中按比例随机选定。问卷评议集体组织、现场填答、机读统计、当场公布结果。

2.日常考核(占总成绩的5%)。由各级民评主管部门组织对参评系统参加承诺践诺、阳光热线、阳光服务、投诉举报、自查整改、中层干部评议、现场咨询、机关效能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等实行记账式考核。

3.计分方法。

省厅总成绩=各设区市民政局成绩平均值×95%+省本级日常考核×5%

设区市民政局成绩=[各县(市、区)成绩+市直参评单位成绩]×95%+市本级日常考核×5%

县级民政局成绩=群众问卷测评×95%+县本级日常考核×5%

对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参评单位,评议结果实行有限否决,降低满意度。

(二)结果运用。各级对参加专项活动情况随时通报。年度评议结果,经同级党委审定后,以同级党委、政府名义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级党委对年度满意度测评低于60%或处于同类系统末位的通报批评,责令领导班子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低于60%或连续两年处于同类参评系统末位的,免去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保留原级别,另行安排。省厅将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对各地参评结果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委)和支部是本单位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系统上下要进一步端正思想,强化认识,把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际步骤,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途径,作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要求,各级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有关本单位行风工作的动员部署、专项活动、民主测评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亲自督导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结合业务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协调与监督。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下包一级分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要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敢于正视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深入基层,广泛了解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主动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大力开展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效率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各级民政机关要为基层树榜样、当样板,要通过不断强化自身的服务观念和能力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心系基层,服务一线。基层窗口单位要大力开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改进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纠正具体服务和工作落实中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把“重廉、守信、践诺”的要求落实到服务的全过程,克服本位主义,维护良好形象。

(三)要切实提高建设水平。各级民政单位要根据今年行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开展一次调研分析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强化责任,科学估价自身优势和定位,查找薄弱,弥补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特别是目前群众还不够满意的单位和分管系统发生问题的部门,要多从自身实际中查原因,多从组织方法上挖根源,多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把功夫真正下在梳理和整改上,下在怎样改进落后面貌上。各级要紧密结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严格实施奖惩,不断提高行风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