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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下辖18个镇,2个农林场,285个村委会,面积2729.3平方公里,总人口69.4万。全县大部分乡镇为山区和石灰岩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广东省十六个扶贫县之一。全县现有县级人民医院一间,卫生院21所,门诊和个体诊所57间,村级卫生站370间,药品批发企业2间,药品零售企业116间(其中村级11间)。近年来,经过整顿和规范管理,我县药品流通市场虽有所好转,但全县面积大,农村人口多,农村药品监管不够到位,存在盲区,因而假劣药品较多;另一方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少,造成农民购药用药难,这些状况严重威胁着农村百姓的身体健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省政府“安康工程”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下称“两网”)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广大农民用药难的问题,让合格的药品通过合法渠道占领农村药品市场,以确保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省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订“两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农村药品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以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建设为重点,通过行政监督、技术监督、行政服务、政策导向,积极带动和促进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与发展,争取在两到三年内,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实现我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实现农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由农村药品质量信息员和信息传递渠道构成。我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触觉灵敏、反应迅速、能够适应并满足我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发展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县、镇、村三级义务监管队伍,延伸药品监管触觉。主要做法是在县人大、政府、纪委、政协等有关部门聘请监督员;聘请卫生院社区卫生科的负责人为药品质量义务协管员;聘请能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履行职责的零售药店和村卫生站人员为义务信息员,组建起农村药品义务监管网络和队伍,建立属地负责,定期联络的工作机制,广泛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加强农村药品市场整顿、规范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诊所基本用药目录》规范医疗诊所配备药品,推进分类管理和完善药品购进记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在全县范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悬挂药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接受群众监督、投诉和举报,对举报、投诉属实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二)、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是由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组成的配送线和农村药店、药品销售点组成的供应点构成。我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目标是以市场为主导,围绕配送线和供应点的建设和规范,保证合法的药品通过合法的渠道和合法的供应点占领农村药品市场,最终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的合法、科学和广泛覆盖,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拓宽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积极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将销售网络向村镇延伸,鼓励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向农村药品供应点配送药品。
2、鼓励在农村开店设点。鼓励单位、个人或证照齐全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行政村(不含乡镇所在地行政村,下同)开办村级零售药店或开设药品销售专柜。开办村级零售药店的条件是:
从业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地市级药监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营业员以上资格,经县级药监部门备案,可在行政村开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或在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店开设药品销售专柜。
配备药士(含中药士)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农村开办药店可以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但不得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卫生站、个体诊所(不含乡镇、县城所在地)具有初级营业员以上资格,经县药监部门备案,可以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经营面积要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药品从业人员需经过健康体检,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三、工作步骤
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从十一月一日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年11月1日至20日,主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横额、宣传栏以及印发《致全县村委会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大力营造“两网”建设的气氛。
第二阶段建立县、镇、村监管网络阶段,时间为11月21日至30日,主要做法是在县人大、政府、纪委、政协等有关部门聘请监督员共10名;聘请镇卫生院社区卫生科负责人为药品义务协管员,全县共18人;聘请镇药店、村卫生站的负责人为药品义务信息员,药店和卫生站共610人。从而组建起农村药品义务监管网络和队伍。
第三阶段开始受理村级药店申请、备案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0日。鼓励单位、个人或证照齐全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行政村开办零售药店或开设药品销售专柜,受理申请并办理备案登记。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20**年12月12日至20日。
农村“两网”建设,要把调查研究、宣传发动和申请备案贯穿于全过程。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开展农村“两网”建设,着力解决我县长期以来农村药品监督力量薄弱,药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和农民用药难的问题,集中体现了我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2、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由曾杰荣局长任组长、张秋明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股内),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两网”建设工作的支持。向县政府汇报省市“两网”建设的有关精神,制定《关于在我县农村开展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并请县政府把该《意见》印发至县直有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以取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明确职责、提高责任心“两网”建设工作是国家“放心”工程和省“安康工程”的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民用药难,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有效药品的重要措施,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体现,为此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局第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是直接负责人,业务股是责任部门,做到全局上下启动,形成合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管理相对人提供保姆式、贴身式的服务。努力提高药监的新形象,以保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对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主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在零售药店和卫生站显眼处设置“药品宣传栏”以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关法律及药品常识的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两网”建设的气氛,广泛增强农村普法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药品监管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依法维护用药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