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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京三线天然气输气管道是继陕京一线、二线之后向环渤海地区供应天然气的又一重要通道,是国家天然气西气东输的组成部分。该管道可实现全国骨干管网之间天然气调配,确保安全供气。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西起陕西长庆气区榆林首站,东至北京昌平区西沙屯末站。管道自西向东以京、津、冀、鲁、晋、辽为供气目标。全长1004公里,总体上沿陕京二线路由敷设。施工时间2013年8月至2010年6月。陕京三线正定段总长25.2公里,施工作业面宽24米,临时占地面积约907亩,无较大附着物,基本为农用地。经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新安镇、南牛乡,由西向东穿过胡村、平安屯、平安村、雕桥、南岗村、下水屯、丰隆疃、戎家庄、上水屯、北贾村、秦家庄、西权城、吴兴、曹村、塔屯、拐角铺、西杨庄、东杨庄18个行政村。依据省市协调会议精神,为全力配合做好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做好入场施工及前期工作,保证管网敷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管道敷设用地补偿政策依据
根据《土地法》、《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段)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在陕京三线正定段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建设用地、地面附着物清理及相关事项,按本方案执行。
工程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陕京三线管道工程三公司分部
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
(一)陕京三线正定段的占地补偿工作在市发改委(能源办)领导下,由正定县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陕京三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市交派的工作任务和安排,负责管道敷设用地、附着物清理及补偿等工作,协调施工单位相关事宜。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常务副组长:副县长王威。副组长: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张文才、县发改局局长文慧霞。领导小组成员:发改局、建设局、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务局、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新安镇、南牛乡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文慧霞兼任,办公室设立账户、建立专帐。
(二)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新安镇、南牛乡都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村街参加的工作小组,作为本辖区工程占地、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临时占地安置补偿方案,协调本辖区内的占地及按时进场施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用占地、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清点、核对工作,各类补偿费兑付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3、对施工期间影响浇灌、道路通行等事项提出方案,并予以解决,保证农户需要。
4、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安置农民生产生活,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县交通局负责对县乡道路交叉施工方案的审核及施工进行全程监督。
(四)国土、林业、水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是本系统、本行业所涉及工程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本行业迁建、恢复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各村委会要主动做好施工临时占地单位和村民的工作,按程序、规定兑付补偿款。
四、工程建设占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土地地力恢复、复耕补偿执行《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段)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中标准。
工作安排
工程建设占地测量、附着物测量清点及集中补偿工作的时间确定为2013年11月25日—2014年5月31日。
2013年11月25日前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议,进行统筹安排。
(一)划线、地上附着物清点
土地划线测量,附着物清点由县陕京三线办编制计划统一安排,逐乡镇、逐村进行,并由参加各方予以核对、签字。参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县国土局测量单位、涉及乡镇和村。
(二)签订协议
1、由施工单位对情况进行汇总,由县陕京三线办按照补偿标准进行核算,经各乡镇、村核对报县政府批准。
2、以乡镇为单位与县陕京三线办签署占地及补偿协议。
(三)兑付补偿
各乡镇研究确定资金兑付办法,对村编制占地、附着物补偿方案,审核确定后,进行发放。补偿费发放情况报县陕京三线办备案。
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田间路中断,形成边角地、飞地影响耕种、浇灌、收割等现象时,由乡、村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必须保证耕地的正常使用。
奖惩
(一)对工程占地、附着物补偿工作的奖罚办法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提前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对陕京三线工程占地、补偿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由县陕京三线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甚至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的乡(镇)政府及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解决存在的遗留问题。
(三)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必须爱护、珍惜群众的土地和附着物,以保护群众利益为前提,依法行使职权。
工作要求
(一)稳妥推进工程占地及补偿工作。安排施工临时占地工作必须依法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周密细致做好农村、农民的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把握好四条: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工作放在第一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施工临时占地单位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统一标准。不准随意表态,不准乱开口子。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将工作方案和补偿政策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带头协调搞好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工作。各乡镇(村)领导干部、村两委成员要充分认识陕京三线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带动广大群众做好施工入场前进地、补偿及协调工作,与施工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协调,为工程如期施工和顺利建成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调度。县陕京三线办要准确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建立工作日报制度,坚持每周一调度,遇到问题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必须及时向县政府及市发改委汇报。
(四)督导检查。县陕京三线办要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上反馈和向下通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