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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年)》,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为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措施
(一)成立依法行政机构。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镇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由镇长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定不同阶段工作计划和长期计划,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三落实”。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相关机构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将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所需经费。
(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机关有关机构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等程序,内容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和清理等制度,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
(四)依法科学民主进行行政决策。要做到内部决策权限划分明确,工作规则和决策规则比较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为此,一是着力推进决策的科学民主化。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把好“三关”:把好“程序关”,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各方的意见,力求使决策事项体现科学的要求。把好“民意关”,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疑难问题解决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扩大)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把好“法律关”,力求使政府的决策、政策及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有效避免行政诉讼行为的发生。对政府制定的文件,事先履行必要的审核、签发、备案程序,同时请法制部门审查把关,并适时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不规范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和废止。二是着力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外公布,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便民为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畅通服务渠道,坚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办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法律条文的刚性与执法过程的柔性有机结合起来,既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执法过程人性化,既注重严格执法,又注重认真释法。三是着力推进政府行政信息公开化。为全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确保上下联通、横向互通。要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要进一步强化推行为企为民全程领办、代办、帮办制度,实行“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人带办、及时送证上门”。
(五)立足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开文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制度。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时,坚决做到“五不决策”(即:没有调查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没有风险评估不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论证不决策),从而使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意愿。
(六)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着力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维持率达到90%以上,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90%以上。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及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
(七)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为载体,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坚持做到“三个”着力提升。一是着力提升政府班子成员法律水平。要按照《双墩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每月一法,每法一考,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二是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采取集中学法培训、自学法律知识和外出取经等多种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利用每月24日综治工作例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民政、统计、计生、土地、财政等部门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结合镇村(社区)中心工作,以加强法律宣传促进工作开展的方式,对全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在本镇具有典型意义及影响的案件,实行现场说法进行生动的法律宣传。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及村村通广播开展法律宣传。
(八)统筹推进规范执法和责任落实。一是实行“四级网络”责任管理。实行“四级网络”责任管理,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是镇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审批的权限设置、工作标准、政务公开、监督受理、责任追究等负总责;二是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协助镇长处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各执法部门检查、督促、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为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直接责任人;三是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全责;四是直接办案人员为第四责任人,对所经办的案件负全责,承担案件过错责任。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对计生、财政、土地等涉法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通过专题会议形式研究处理。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全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三是健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双墩镇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将依法行政工作分类量化管理,并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对考核优秀部门进行奖励,对考核落后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并取消评优资格。四是加强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实行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网格管理人员实行全天候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拆除,为进一步提高查违拆违效率,由镇纪检、组织、文创办、依法行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合对其督查考核。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具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凡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除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易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外,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创建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镇机关各部门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和载体,创建活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依法履责,全面履责。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职责。创建活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应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报送创建活动方案和情况,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定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本实施方案和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坚持学习法律、熟悉法律、应用法律,依法开展工作,不越权,不越位。要坚持及时履责,全面履责。从法律的角度来做好各项工作。对在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四)加强督查和宣传。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创建单位部门的督查检查,及时指出创建中的不足,对创建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在全镇进行推广,同时上报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镇文广新站要加强对我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好阶段性工作。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分阶段落实好具体工作,及时收集全镇各阶段的创建材料,并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