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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孕检攻坚服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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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孕检攻坚服务方案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明光市《关于开展孕检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充分发挥孕环检工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龙头性作用,提高政策内孕情掌握率和早孕发现率,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工作基础,准备利用90天的时间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孕检为主线的集中攻坚服务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目标任务

孕检对象摸排登记确保一个不漏,重点人群要100%参检到位,12月份要以政策内外孕情发现为工作开展的重点。12月末全街道孕情检出率达4.01‰以上(其中一胎达3.31‰以上,政策内二多胎达0.70‰以上);2012年1月末,孕情检出率达4.25‰以上(其中一胎达3.51‰以上,政策内二多胎达0.74‰以上);2012年2月末,孕情检出率达4.41‰以上(其中一胎达3.64‰以上,政策内二多胎达0.77‰以上)。出生人引比达0.3以上。2012统计年一孩出生早孕发现率要达到65%以上,政策内二多孩出生早孕发现率要达到50%以上。在抓好孕检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四项手术落实力度,做到新账一例不欠。

时间步骤

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2月末结束,具体时间步骤为:

(一)全面动员(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4日,召开街道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攻坚服务活动各项任务,明确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明确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的责任区(一经确定2012统计年不做调整),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全体街道干部会议、全体街道村(社区)干部会议,进行实名签到,未参会人员要补会,进行动员发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浓厚氛围。

(二)开展常住在家孕检对象集中孕检(2011年12月6-10日)。各村(社区)要安排好集中孕检日程,街道、村(社区)干部要提前上门通知常住在家的孕检对象按时参加孕检。集中孕检时要严把身份确认关、孕检技术关,12月10前确保在家孕检对象100%参检到位。在开展集中孕检时,要做到边孕检边核清底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孕环检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核清事实婚姻、早婚、离婚人员再婚、迁出、失踪等孕检对象的底数,登记核对流出孕检对象信息,采集流入地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底数一个不漏,信息一个不错。

(三)整理汇总流出孕检对象信息(2011年12月11-12日)。常住在家孕检对象集中孕检结束后,村要根据采集的流出孕检对象的流入地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及时上报计生办,整理统计流出孕检对象流出地分布情况,街道计生办汇总后及时上报市计生委。在整理核对汇总信息的同时,要同步开展常住在家孕检对象漏检补检工作。

(四)春节前外出抓流动人口孕检(2011年12月13日-2012年1月10日)。街道将根据流出孕检对象汇总信息及摸排的春节不返乡人员名单,本着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组织外出抓好流动人口孕检工作。

(五)春节期间抓好返乡流出孕检对象的孕检(2012年1月11日-2月1日)。街道包村干部、村包片干部要深入到各村民组摸排流出孕检对象返乡情况,每返乡一名孕检对象均要由村包保责任人带领孕检对象到街道服务所落实孕检,确保返乡的流出孕检对象100%参检到位。

(六)春节后外出抓流动人口孕检(2012年2月2-29日)。街道将根据春节前外出抓流动人口孕检情况、春节期间流出孕检对象返乡孕检情况,对未参检的流出孕检对象进一步梳理汇总,整理人员名单,再次组织人员外出抓好流动人口孕检。

孕检方法

(一)分类建账。根据工作需要,计生办将孕检对象按两种方式建账,一种是常规孕检对象建账(为全部孕检对象);另一种是重点人群孕检对象建账。重点人群孕检对象为45周岁以下的孕检对象,并分为六种类型分别建账,即无孩户、再婚户、一男户、一女户、二多孩未扎户、两次未检户。重点人群孕检对象要标明常住在家和流出在外两种类型,对流出孕检对象要摸清流出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常住在家孕检对象集中孕检要100%到位,做到一个不漏,漏检人员要落实“回头检”。集中孕检结束后,对居住在本市其它乡镇的孕检漏检对象要及时进行补检。对临时外出、短时间到外躲避的对象,要落实“回头检”,待集中孕检后3-5天由包组干部再到村民组了解,如返回,街道包村干部、村主要领导、村专干和村包组干部主动上门服务,对其进行真实孕检,发现怀孕,是政策内的落实孕情跟踪,是政策外的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三)流出孕检对象孕环检方法。流出人口孕环检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抓好流出人口孕环检工作对提高早孕发现率、控制政策外生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流出人口孕环检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即要抓好45周岁以下的无孩户(含早婚户、新婚户)、再婚户、一男户、一女户、二多孩未扎户和两次未检户的孕检。二是要科学安排外出抓好流动人口孕检。在流出地详细地址摸排准确到位的基础上,街道将组织和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集中外出抓好流出孕检对象的补检销号。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费,对流出孕检对象相对集中(原则上在同一县区)达到15人以上的,以村为单位,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外出抓流出孕检对象的孕检工作。对流出孕检对象过于分散的村,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整合力量,由街道干部带队同时抓几个村流出孕检对象的孕检工作。对流出孕检对象较为分散的,计生办进行整理汇总,报市计生委,批准后联合外出抓孕检。外出抓流出孕检对象的孕检销号,一是可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孕检后从国家流动人口平台进行通报,没有条件的出具孕检回执单;二是可以到当地卫生医疗机构查环查孕,取得相关检查结果证明;三是可以带街道保健员外出真实开展尿检。外出孕检要确保孕检结果真实,外出人员要对孕检结果负责。三是抓好流出人口返乡补检。村包组干部要及时掌握流出人口平时返乡和节假日返乡信息并及时带领孕检对象到街道服务所落实孕检,进行查环查孕,发现环检有问题的、脱环的要查明原因并及时落实上环等补救措施。

(四)流出重点人群要实行全程销号。本次集中攻坚服务活动期间,对流出孕检对象的六类重点人群,要包到人头,尤其是两次未参检人员要实行全程销号,村要准确掌握个案信息,每天一销号,两天一通报,确保本次集中攻坚服务流出重点人群百分之百销号到位。

(五)建立政策内孕情检出长效机制。对政策内待孕对象,除正常集中孕检外,村包片干部和村专干要按月上门访视,及时掌握政策内孕情;对流出对象,要通过按月访视本户在家成员、外出面检、电话访视本人、双向协作等形式及时掌握孕情,提高政策内检出率,减少政策内孕情掌握误差。

(六)关注可能政策外生育的重点人群。对45岁以下的已结扎两女户,平时要予以重点关注,每年要有包片乡村干部至少访视见面两次,防止结扎失败或非法复通生育多孩。另外还要关注常年在家突然外出的一男户,对这类人群乡村两级要做好个案分析,个案跟踪,政策外怀孕的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二孩生育。

考核奖惩

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街道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政策内孕情掌握到位、政策内检出率、政策内早孕发现率、政策外二多胎怀孕检出率、政策外二多胎怀孕补救销号比例等指标完成情况,分项以相对指标和绝对指标考评奖励。对工作先进的村、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各单位可以列支孕检经费,市对街道的奖补资金将重点用于奖励给相关人员。对孕检主要指标完成不到位的不予奖励,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此次活动是人口计生工作“抓当前、保全年、强基础、利长远”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切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分工、责任。

(二)强化工作督查。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街道将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孕检集中服务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要开展效能督查督办。街道组织、纪检等部门对本次攻坚服务活动进行全程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社区)要下发效能督查督办单,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二是街道计生办要进行全程督查指导。不间断巡回各村(社区)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督查、督办和调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及乡村责任人进行全程督查,对任务完成差的村和责任区干部要适时调度,推动工作平衡发展。

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村居每天要将参检和检出信息录入到《明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严禁录入虚假信息,做到谁录入谁负责。街道每两天汇总进度,通过网站和短信等形式进行通报,并书面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没有进展的村居首先由计生办进行提示,工作进度较慢的村居由分管领导约谈,工作效果仍较差的村居由主要领导予以会议调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村干部要离岗抓孕检。

(三)严明工作纪律。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工作纪律要严明。要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虚报数据,严禁虚报参检名单,严禁虚报孕情,严禁瞒报孕检底数;二是严禁帮助或包庇孕检对象替检;三是严禁优亲厚友,不真实开展孕检;四是严禁借外出之机旅游、探亲、访友;五是严禁在外出孕检或回头检时给孕检对象通风报信;六是严禁指使他人弄虚作假。

(四)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孕检底数不实、虚报孕检进度、瞒报重点人群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村居负责人、计生专干进行追究处罚。二是对责任区孕检底数摸排不到位的、重点人群补检销号不到位的、政策外孕情没有查出导致政策外生育的、政策内出生没有上报孕情的、人为造假等情况,要进行个案逆向责任查找并给予联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村包组干部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三是对虚报孕情、政策内孕情人为迟报、政策内外孕情应检出没有检出等情况,要进行个案逆向责任查找,并给予服务所技术人员和村专干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村专干或保健员有一例虚假孕检的,予以解聘并取消年度工资。四是对孕情删除个案、孕情消失个案、怀孕无出生个案和孕情修改个案进行逆向查找,人为虚报孕情的要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个案纳入过程考核和年度考评。

(五)工作统筹推进。要以孕检集中攻坚服务为抓手,统筹兼顾,平衡发展。一是要统筹推进四项手术落实。2012年统计年的手术出现一例落实一例,2011统计年的手术要应做尽做,一例不欠,2011统计年以前的手术要还付到位,尤其是两女户欠账要应做尽做,消除多孩生育隐患。二是统筹推进信息上报。要通过新婚摸排、查找孕情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孕情掌握量,为出生数据监测提供有效保障。同时要加大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的采集,提升全员数据质量。三是要统筹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对社会抚养费没有征收的和征收不到位的违法生育对象,要逐一排查,利用返乡过春节的时机,加大征收力度,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大征收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提高征收到位率,从严打击违法生育现象。四是统筹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本次孕检集中攻坚服务活动是推进和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的有效抓手,街道将细化村级及村级包片责任人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及奖惩追究办法,要加大重点村监管力度,通过监控、帮助、督查、考评等形式,促后进转化,提升整体水平。五是统筹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要利用流出孕检对象信息整理汇总、外出孕检、清理核对等机会,进一步摸清流出人口底数,摸清流出人口分布情况,走出去,主动对接,建立双向协作,创新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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