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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保险服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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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保险服务方案

为巩固和发展我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实现2013年参保、续保、扩面征缴的目标,根据界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法,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利用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全办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工作目标

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缴费率65%以上,待遇发放率100%。在2012年的基础上,力保先进位次。

领导机构

为确保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西城街道办事处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筹资期限

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具体政策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政府缴费补贴:对每位参保人每年补贴30—57元补贴。其中选缴100元,补贴30元;选缴1000元,补贴57元;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3元。

3、领取条件及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龄在45-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4、其他优惠政策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代缴,按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如想多缴,自己选档次追缴。

工作步骤

(一)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013年元月初,街道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每村张贴公告,每户有人上门,每户发一份宣传单,户主和主要家庭成员都要知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二)参保缴费工作(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20日)

1、以村居为单位做好调查摸底,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人口数和户数,建立台帐,收集相关材料。

2、以村居为单位,村居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村

居干部包组、包巷、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城乡居民回乡过节的大好时机,根据先易后难原则,采取定点定时集中收缴和上门收缴相结合等方法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力争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并负责将收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存入基金专户,参保资料要及时交到街道社保所。

4、社保所要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

(三)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年底,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城乡居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数据。

奖惩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纳入民生工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成立考核组,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月积分绩效考评范围。

在第一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4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2013年1—2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二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8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2013年3—4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三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10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2013年5—6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凡在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村居在第二、三次调度中除奖金加分比照计算外,另外连续分别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