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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在其他事业单位预发工资(生活)性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义城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预发工资性(生活)补贴,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实施对象
目前街道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事业编制退休人员。(不含已经实施绩效工资的计生服务所2人)
实施标准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800元(其中工资性补贴1100元,奖励性补贴700元,奖励性补贴必须适当拉开差距。)同时,街道以前实施的事业单位补贴废止。
实施办法
(一)退休人员
目前,街道现有事业参保退休人员4人(胡光秀、陆业巨、韦朝华、刘贤寿),均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生活性补贴由市社保部门直接核拨至个人帐户。
(二)在岗在编人员
目前,街道事业编制在岗在编人员24人,由于计生服务所2人已实行绩效工资,不纳入此次补贴发放范围,其余22均为此次补贴发放范围。
1、从2011年1月起,所有事业人员在正常工资中每人每月发放1100元工资性补贴。
2、按照人社局文件精神,在岗在编每人每月予以发放700元奖励性补贴作为绩效考核,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具体考核办法为:每半年进行一次针对事业人员的考核,设置总分值为100分,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分值按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人员各50%的比例进行合成。得出某位同志的最终得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得出街道所有事业人员的排序,并进行公示。前6名以800元为基数按测评分值发放,后6名以600元为基数按测评分值发放,中间10名以700元为基数按测评分值发放。
3、周庆仙在编不在岗,参照退休人员发放生活性补贴1130元;李照凯参照事业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