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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性重度残疾人调查统计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重度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一方面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使我市的残疾人工作做到有的放矢,落到实处。
二、调查对象。0岁以上、残疾程度比较严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一)重度智力残疾人即痴、呆、傻,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照料;
(二)重度精神残疾人包括每年发作一至两次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经常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且日常需要药物维持的重症精神病人以及无行为能力的精神分裂症;
(三)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截两肢或两肢以上的截肢者以及长期卧床的瘫痪病人(全瘫或截瘫);
(四)眼疾患者包括经医院检查诊断为白内障的单目盲或双目盲以及无法治愈的双目盲;
(五)聋哑人。
三、工作程序。今年4月份为全市重度残疾人集中调查统计月。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各乡镇、办事处召开村(社区)主任会议,部署工作,分发《市重度□□残疾人入户调查登记汇总表》(见附件)。
第二步,村(社区)派专人在本村(社区)范围内逐组逐户摸底,对重度残疾人按残疾类别填写好相应的《市重度□□残疾人入户调查登记汇总表》。
第三步,村(社区)将汇总登记好的《市□□重度残疾人入户调查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送交乡镇、办事处残联,另一份留存备案。
第四步,乡镇、办事处残联将各村所报《市重度□□残疾人入户调查登记汇总表》按五种残疾类别依村、依次序进行重新整理,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市残联,一份连同各村(社区)报送的资料留存备案。
第五步,市残联按残疾类别依乡、依次序进行重新整理,并建立电子信息平台以供政府各相关部门使用。
四、长效机制。本次调查统计结果将作为全市重度残疾人情况的基本数据。各乡镇、办事处残联要建立新生重度残疾人登记以及现有重度残疾人康复或死亡注销制度。从2011年开始,市残联将于每年4月份组织乡镇、办事处残联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全市重度残疾人进行核对,登记新生的重度残疾人,注销已康复或死亡的重度残疾人,确保重度残疾人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工作经费。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里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适当经费用于乡镇、办事处开展此项工作,并对重度残疾人底子清、数据准的镇(乡、办)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六、工作督查。各乡镇、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重度残疾人调查统计工作,把它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防止工作走过场,将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民政局、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各地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办事处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七、其它事项。各地在调查统计过程中要尊重事实,准确登记,切勿乱登、漏登、错登。同时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种残疾人:①0—10岁的残疾儿童,特别是有出生缺陷的婴幼儿;②有治愈希望的白内障患者特别是老年白内障患者;③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病人;④长期卧床的瘫痪病人;⑤生活无法自理的痴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