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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区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指导方案》和第二督导组的要求,现将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立即抓好实施。
一、学习调研环节安排(时间:3月30日至4月25日)
1、组织集中学习。时间安排为:4月3日至20日。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共3次,分别为:4月7日、13日、20日。党员集中学习共6次,分别为:4月3日、7日、10日、13日、17日、20日。学习内容详见附表。学习期间由局党组负责同志作一次专题辅导报告。各参学党员要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笔记所记载的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一致。
2、交流学习成果。时间安排为:4月21日至25日。期间,每名党员干部要撰写出学习成果报告,供交流使用。交流共分三个层次,包括:局党组向全体党员通报领导班子的学习成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交流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成果;支部大会交流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
3、进一步征求意见。时间安排为:4月26日至30日。将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前期主题教育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归纳上报,同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4、开展调查研究。时间安排为:3月30日至4月25日。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主题,紧扣“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我局研究制定的重点调研课题为:⑴围绕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产业,如何在提升服务效能上求突破;⑵围绕优化财力结构和促进财政增收,如何在优化收入质态上求突破;⑶围绕扩大内需保增长,如何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上求突破;⑷围绕向上争取资金,如何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总量上求突破;⑸围绕“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目标,如何在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上求突破。每名党员干部至少完成1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完成后报分管局长审阅,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二、专题讨论环节安排(4月30日至5月10日)
1、组织开展讨论。时间安排为:4月30日至5月6日。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立足新一轮跨越发展,启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确立学习标杆和追赶目标,开展“我向先进学什么”和“我为作贡献具体行动”等大讨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发言,通过大讨论,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开创思想解放的新境界。
2、形成讨论成果。时间安排为:5月7日至10日。通过讨论,领导班子要形成切合财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党员干部每人要形成本岗位或个人为作贡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献计献策活动。时间安排为:5月11日至15日。全局党员干部要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结合财政各项工作和自身岗位,创造性地开展献计献策活动。每个党员干部至少要形成1条有质量的建议,全局至少要形成5条以上建议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学习调研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直接决定着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全局党员干部要按照以上方案安排,认真参与每一项活动,用心落实每一项任务。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基本步骤不能少,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