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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血吸虫病防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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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血吸虫病防御方案

今年,是我市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后,血防事业跨入监测疫情、继续巩固防治成果的第三年,为做好监测防治的巩固工作,实现我市长期保持无螺无病的目标,根据省、市血防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0年血防工作方案

一、血防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科学防治”的原则,全面认真组织好春季查螺工作,继续加大查螺和巩固性灭螺力度,努力提高查灭螺质量,及时查出未发现的残存钉螺。各历史流行镇要围绕各自的巩固监测方案,进一步加强往返血防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特别是渔船民的查治病和管理,不断巩固我市的血防工作成果,为今后顺利通过上级血防部门复核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查灭螺

(一)查螺

1、范围:在全市20个历史血防流行镇(场)235个流行村(分场)中进行,调查面积4000万平方米。全面查近10年(2000—2009年)43个村的所有自然环境;监测查10—19年(1990—1999年)30个有螺村1/2的重点环境;监测轮查20—25年(1985—1989年)21个村的1/3的自然环境;对25年以上的139个历史有螺村,实行群众报螺。

2、方法与步骤:

(1)村自查:全面查的村,采用5平方米一框机环结合法,查与近10年有螺环境和水系相通的所有环境;采用20平方米机械落框法,查除近10年有螺环境水系相通外的其余自然环境,全市全面查面积1450万平方米以上。监测查的村,对各村自主确认的重点环境,采用全面细查法,查未改造的历史有螺环境和改造后的新旧交界环境;采用20平方米机械落框法,查历史有螺环境及与其水系直接相通的全部自然环境,全市调查面积1200万平方米。监测查中未查的环境和25年以上历史有螺村实行群众报螺。

(2)镇复查:在村自查的基础上,由镇抽调力量组织实施。对全面查的村,采用机环结合法,复查历史有螺的复杂环境及与其水系相通的全部自然环境,复查环境数必须达到村自查环境的1/2以上,调查面积720万平方米以上。对监测查的村,采用20平方米机械落框法,复查1/2以上的环境,调查面积600万平方米。

(3)市考核查:对有实际查螺任务的镇,市将组织专业人员每镇抽查5-10处复杂环境,调查面积计30万平方米。

(4)新曹镇新洋村、三仓镇沙灶村按省监测点方案要求进行调查。

3、时间和要求

(1)制订查灭螺方案:各流行镇(场)须在3月25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查灭螺方案,有查灭螺任务的镇、村要切实解决好查灭螺人员的用工报酬。镇与村、镇卫生院(防保所)与村卫生室(站)要签订责任书。村与查螺员要签订合同,明确任务和要求,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2)组建查螺队伍:3月31日前,各村要挑选责任心强、视力好、有一定查螺经验的中青年组成查螺小组。全面查的村,每个村民小组抽调2人,组成2个查螺组;监测查的村每个村民小组抽调1人,组成1个查螺组。要加强查螺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培训到各镇(中心)卫生院分管院长(防保所所长)、防保组长和血防专业人员,镇培训到各村主任、血防医生和查螺组长,村培训到查螺员,努力提高查螺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3)做好宣传发动:在查螺期间,镇、村广播站(室)要开展血防知识及查灭螺相关知识的宣传,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要利用画廊、黑板进行候诊宣传,并通过张贴临时血防标语和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血防知识教育,落实教学计划,安排2-4课时,进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通过学生对家长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血防意识。

(4)认真组织安排:全市查灭螺工作在气温适宜的时机开始,4月底前各镇完成自查、复查任务。市将在查螺前对全面查的部分重点村投放3-5个环境的假螺点,以监测有关镇的查螺质量。查螺前,各村要建好应查环境卡,绘制好全村环境示意图,做到环境示意图编号与环境卡编号相同,统计好全村各组环境数、面积及沟、河、塘等各类环境的分类数。有环境变更的要及时增补、删除,有面积计算误差较大的要及时纠正。绘制好历史有螺环境示意图、历史有螺环境一本账。各镇要将确定的查螺时间报市血地防办,以便及时派员现场督查。查螺期间,各村要明确1名干部带队,村医生跟班作业,认真做好考勤、考绩、资料整理及查螺记录等工作。各镇卫生院(防保所)要保证血防专业人员到岗到位,加强现场指导和督查。

(5)加强螺情核实:各镇如发现有螺环境,必须及时上报市血地防办,由市血地防办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鉴定,计算有螺面积和有螺密度,填写《有螺环境登记卡》,并将捕捉的钉螺送市疾控中心血防科进行压片检查。

(二)灭螺

l、方法:

今年的灭螺实行药灭为主,环境改造为辅的原则。

(1)药物灭螺:对近6年查出的难以进行环境改造的,而又不具备药浸条件的有螺环境,可用4%氯硝柳胺乙醇胺盐粉剂按每平方米50克进行喷洒。近1—5年的有螺环境(2006—2009年)喷3次,近5年的有螺环境(2005年)喷2次,对历史有螺环境,尤其是原钉螺密度较高的环境可喷3—4次,适当加大药物剂量。每次喷药间隔7天。对具备药浸条件的有螺环境,可用50%氯硝柳胺进行原全水或沿边浸杀灭螺。

(2)环境改造:根据省政府血防中长期规划要求,内陆地区历史有螺环境改造率要达70%以上。市农林水利部门要积极筹划,认真调研,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多种方式的环境改造。对历史有螺环境中非定型沟塘要结合农田水利改造疏浚河道,采取吸淤填埋、开挖虾池、鱼塘等方法进行环境改造;对定型沟渠,尤其是2001年以后查出的有螺环境,要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国家血吸虫病防治水利项目工程的规划要求,大力推行渠道水泥硬质化,彻底改变钉螺的孳生环境。

2、时间和要求:近6年有螺镇要在4月上旬上报《药物灭螺呈批表》到市血地防办审批,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遍灭螺任务,适时完成第二遍灭螺任务,5月中旬完成最后一遍灭螺任务。灭螺前,各镇要先将确定时间报市血地防办,以便及时派员现场督查。如查出有螺环境,要及时报市血地防办和市疾控中心,并由市血防专业人员会同镇、村现场会办,逐一勘察,确定灭螺的范围、方法,随时进行药物扑灭。药物灭螺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好用药量,确保灭螺质量,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畜、鱼、蚕及其它动植物的安全。

3、组建灭螺队伍:凡近6年有螺村,根据灭螺面积的大小确定2—6人的灭螺队伍,其中运输药品1人,弥雾机操作人员2—4人,村干1人,组成灭螺小组。在气候适宜的情况下,及时开展灭螺,做到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确保不延误最佳灭螺时机。

4、灭螺重点工程的申报:各血防流行镇卫生院要主动与镇水利部门协调,利用疏浚河道等水利项目,更多地填埋历史上的有螺环境。凡动土灭螺工程量土方超过3万立方米的工程或水泥硬质化超过20万元以上的灭螺工程,可申报省办灭螺重点工程项目。灭螺工程量土方超过1万立方米以上或水泥硬质化超过5万元以上的灭螺工程,可申报市办灭螺重点工程项目。对相对复杂的环境,土方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或药灭面积较大的环境,可申报市灭螺重点工程项目。凡申报省、市灭螺重点工程的镇,要按照《省重点灭螺工程项目申请书》的要求,按实填报有关内容于5月底前报市血地防办,市灭螺重点工程在7月底前报市血地防办。

三、查治病工作目标及任务

今年全市查病8000人,扩大化疗70人,以流动人口和近6年有螺村的常住人口以及外省、市血防流行区迁入人口为主。

(一)查病对象和方法

1、对象:近6年有螺镇查所有有螺村6周岁以上的常住人口。各镇(场)对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云南及我省宁、镇、扬沿江地区流入我市的6周岁以上人群进行普查。特别是水上运输人员和渔船民职业人员,要进行追踪检查,严控输入性病例。对本地流出上述地区的人群,除春节返乡期间突击追踪查病外,平时返乡时按常规门诊要求检查,对检查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查。各血防流行镇要对原在册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核查摸底,了解病人健康状况,宣传国家的救助政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晚血病人实施住院治疗救助工作。历史遗漏的、非在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要由市人民医院确诊,经市血防办初审报省批准后列入救助范围。新曹镇新洋村、三仓镇沙灶村的查病工作,按省监测点方案进行,完成全村整群抽样,要确保查病人数在1000人以上,流动人口100人以上。

2、方法:堤东各镇采用胶体染料试纸条法(DDIA)进行直接检测。堤西各镇取血后3天内随送检表送市疾控中心血防科。凡DDIA阳性者均要粪检,进一步进行病原学检查。牲畜的监测查病,由林牧业局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牲畜病情监测任务。

(二)治疗对象及方法:

凡DDIA阳性、粪检阳性者以及有血吸虫病史且未经吡喹酮正规治疗者均需治疗。粪检阳性列为病人,采用吡喹酮60平方米g/kg,二日疗法;DDIA阳性而粪检阴性者,作为扩大化疗对象,采用毗喹酮40平方米g/kg,一日疗法。所有治疗对象,一律住院正规治疗。严禁设点或发药到人的院外治疗,确保安全无事故。所有治疗对象须在12月底前完成治疗。

四、考核奖补及任务分解

考核奖补办法及血防任务分配方案由市血地防办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