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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城区审核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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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城区审核方案

市于2005年5月被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根据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应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复检申报材料报送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201年下半年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将对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进行现场复检。节水型城市是“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的必要条件之一,为确保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标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由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3部分组成,共有26项指标,考核年限为2011、2012两年,考核总分100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初审达90分以上的城市,可联合上报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要达到复检考核要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10多个主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区政府区长)

(区政府区长)

(区政府区长)

(美兰区政府区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环保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市科工信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高新区主任)

(综合保税区主任)

(市供排水管理处主任)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迎检办公室,主任:

迎检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1.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迎检工作进展情况;2.将迎检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各主管部门和单位;3.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迎检工作并报送材料;4.收集各部门数据资料并汇编成册;5.做好国家考核组接待工作;6.做好创建节水型城市各项指标的培训与解释工作。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6日—30日)

1.成立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2.市政府召开全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动员大会,向各区各有关责任单位下达创建任务。

3.各区各相关部门组织迎接节水型城市复检专门工作班子,指定一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并将该领导联系电话报迎检办。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8月30日—2013年1月30日)

1.各责任单位将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上报市迎检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各项创建指标与考核要求,确定创建攻关难点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咨询评估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30日)

由市政府邀请北京专家组对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进行咨询、评估,并由市水务局成立专家组,在北京专家的指导下,对我市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2月30日—3月30日)

1.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以及北京专家的咨询、评估意见,集中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研,组织专项研讨会,提出整改办法报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2.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迎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初审考核。

(五)申报工作阶段(2013年3月30日—6月30日)

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按初审意见要求继续做好整改达标安排。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落实申报材料,进行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的整体筹划和准备工作,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

(六)迎检工作阶段(2013年下半年)

迎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复检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迎检工作责任。各迎检责任单位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具体的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按市迎检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对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工,并依据各自的分工制定出各项指标达标的详细方案,报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实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市用水单位、社区居民以及外来人员人人知晓,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活动,提高节水整体管理水平。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是节水型城市的基础,因此全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节水基础管理力度,对照国家建设部和发改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认真剖析本部门、本单位用水薄弱环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整改措施,确保全市按计划达到节水型城市目标要求。

(四)夯实基础工作,填补创建工作空白点。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加强用水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有计划地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设备和工艺;重点做好城区管网改造、供水节水监察工作;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及时收集国内外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积极做好引进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加强用水设施工作的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五)实行失分问责制

各责任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如不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考核指标被扣分的,将由市政府对该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五、切实保障迎检资金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根据节水目标要求,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新闻宣传、节水型企业评选、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评估资料编辑印刷等工作均需要资金支持,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