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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地质灾难防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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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地质灾难防御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15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镇两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排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结合减灾安居和移民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5、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和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任务,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至2011年底,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9起,因预警并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年末列入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群测群防监测点249处,涉及全县11个镇1182户、4630人、5679间房屋,目前尚有近5处隐患点未得到专业机构确认。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汛期降水量为700—850毫米,比正常降水略偏少。7月中旬末与下旬中期、8月中旬初与下旬后期为降水集中时段,有3—4次暴雨天气,是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2012年降水特点是: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地质灾害。降雨期间与降雨后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段。

三、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2012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是威胁30人以上的40处地质灾害防治点(详见附件)。其中:威胁30—4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241户、988人、1016间房;威胁50—9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142户、572人、644间房;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213户、1006人、1597间房。全县危害程度最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池河镇良田村砖厂滑坡点,不仅威胁12户、54人的生命和85间房屋、砖厂等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危及阳安铁路和316国道的安全通行,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要时段

冬、春季冰雪融化时节为滑坡、崩塌高发时段;汛期突发强降雨、长期连阴雨期间及晴后3—7天内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段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为薄层状软弱变质岩附存坡残积土或膨胀土,是汛期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矿区地质条件复杂,为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3、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挡护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变质岩强风化地段和新建房屋后檐坎高于房高的建筑,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防。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扶贫、旅游、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三)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四)做好搬迁避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搬迁,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五)搞好工程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暂未排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应在各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主体责任,积极承担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防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及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要坚持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按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和采矿等行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强化配合,认真落实。各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治方案,认真做好险情巡视、险情速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工作;要在已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地段建立警示标牌,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监测人;要于汛期前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防、抢、撤”方案,并签订监测责任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县交通局和公路段负责对公路两旁的边坡展开排查;县水利局负责对河道两旁、水利工程、水电站及大坝进行检查,并责成建筑施工单位对地质灾害危险地段进行治理;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户严格落实停耕造林固土计划;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各单位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值班,灵通信息。各镇和县国土、气象、民政、水利、交通、住建、农业等部门要严格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县、镇、村、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顺畅,确保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科学制订防治措施,共同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带班值班名单于5月15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