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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质监整顿措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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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质监整顿措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猪肉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市商务局《关于市猪肉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工作责任的思路,通过重点整顿,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定点屠宰管理;进一步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对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对上市家禽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通告》等规定,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依法查处违反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行为;三是严格依法查处违反肉品品质检验规定行为;四是严格依法查处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行为;五是严格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六是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改、扩建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从2012年6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2012年6月15日至6月20日)。积极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认真自查,自我整改(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7月15日)。全县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专项整顿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督促整改(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9月30日)。县定点办按照专项整顿要求对县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精心准备,迎接检查(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交叉检查组的检查。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总结验收(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5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和完善治本措施,巩固整顿成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上报市商务局。

四、工作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县肉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整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商务局局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检疫站抽调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猪肉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媒体关注的焦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保持人员稳定,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自查,边整边改。定点屠宰企业要写好自查报告,发现隐患和漏洞,要提出自我整改的期限或承诺,到期达不到承诺要求的,从上限进行处罚;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三)专项整顿与审核清理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规划,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与专项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互为工作抓手,促进行业水平不断提高。

(四)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县猪肉专项整顿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排查,并做好执法记录。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我县肉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和案件查办情况,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圆满完成。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投诉、举报。